各县(市)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资环〔2024〕173号)文件,现提前下达和田地区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3250.5242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 (项目代码为10000017Z175070050002),具体支出方向和金额见附件1,收入请列入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 “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入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238退耕还林还草”“2130234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2130206 技术推广与转化”“2130205 森林资源培育”“21300207 森林资源管理”。
二、请各县(市)接到本文件后,要在7日内正式分解下达。
三、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县(市)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试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高质量完成。同时,请参照自治区财政做法,将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