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林业和草原局、各县(市)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资环〔2024〕157号)文件,现提前下达和田地区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18055.50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项目代码为10000017Z175070050001),具体支出方向和金额见附件1,收入列入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 “1100250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10406自然保护地”“2110404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2110501森林管护”“2110401生态保护”。
二、请各县(市)接到本文件后,要在7日内正式分解下达。
三、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县(市)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试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高质量完成。同时,请参照自治区财政做法,将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分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