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三北”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三北”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资环〔2024〕156号)文件,现提前下达和田地区2025年中央“三北”工程补助资金预算6321.45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三北”工程补助资金预算 (项目代码为 10000024Z241204000001),具体支出方向、金额详见附件1。收入列入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1100311专项转移支付收入节能环保”,支出列入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10401生态保护” “2110799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
二、请各县(市)接到本文件后,要在7日内正式分解下达。
三、中央“三北”工程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试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高质量完成。同时,请参照自治区财政做法,将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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