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地委、行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将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举办法治专题讲座、法治建设培训班和法治政府建设研讨会,推动落实行署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推动力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二)加强统筹协调,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优化窗口服务效能,不断提升窗口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构建地县乡村四级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向基层延伸政务服务事项,推进更多事项就近办,实现高频事项不出村,一般事项县内办,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强化服务差评整改。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诉求,让群众评价政务服务绩效,共收到差评52条,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达到100%。提供全天候人工服务。坚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群众诉求数字化管理平台融合发展,发挥“小热线大民生”作用。
(三)优化政务服务,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工作衔接机制。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组织法律事务所律师进园区、进企业,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为企业问诊把脉开良方,推进企业合规经营。不断优化市场主体准入准出机制。设立“企业开办一件事”综合窗口,最大程度简化申报流程,实现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税务发票申领、参保登记、银行开户、住房公积金开户等7个环节登记线上“一门受理、一表申请、一网通办”。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提质增效。积极推广使用电子保函交纳投标保证金,减轻企业负担,盘活市场资金流动。
(四)完善制度建设,不断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举办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题培训班,加强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有效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布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落实司法行政部门常态列席行署常务会议制度,对提请行署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实现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刚性约束。
(五)加强协调监管,有效增强行政执法效能。持续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要求,采取实地调研与综合评估等方式,把好赋权事项源头审核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能运行”。指导县市制定《乡镇(街道)行政处罚赋权事项清单》《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及时公示行政执法信息;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执法过程全程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做到程序合法有效。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通过案卷评查、执法回访、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方式,做到行政执法监督全链条、闭环式管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地区违规违纪执法线索,不断强化社会监督共治力度。组织开展法治督察。坚持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相结合,协调地直相关部门业务骨干,联动“两代表一委员”、媒体记者,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七大重点民生领域执法问题等实地督察,坚持问题导向牵引法治建设举措落地见效。推动以案释法。将以案释法情况纳入“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工作,推动行政执法机关把普法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
(六)提升应急能力,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建立综合救援、专业救援和社会救援3类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组织实战演练。健全完善地区应急预案体系,组织开展地震应急实战演练,明确应急处置流程。
(七)坚持依法治理,全力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聚焦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地县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创新“库尔班大叔”人民调解模式。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发扬“库尔班大叔”人民调解模式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抓手,推动矛盾纠纷“预防在先、发现在小、处置在早”。于田县、民丰县2起人民调解案例首次成功入选司法部案例库,3名人民调解员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设立标准化行政复议庭,完善快速受理机制,在司法所推出代办行政复议申请,让案件办理驶入“快车道”。
(八)强化制约监督,确保权力运行规范透明。积极发挥各类监督职能作用。将各类监督纳入全局统筹谋划,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8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稳步推进社会诚信建设。依托“和田地区信用平台”,督促失信市场主体及时履行相关义务、消除不良影响,指导企业开展信用修复。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收集、分析研判政务舆情,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率达到100%。
二、2024年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化“学考讲述用”五位一体法治能力培养体系。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盯“关键少数”学法考法,完善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持续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坚持领导干部述法和法治督察双轮驱动,围绕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目标任务和法治政府建设重难点问题开展法治督察,压实主体责任,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加大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权重。
(三)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建立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库,重点培育一批具有和田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项目。全力争创“接诉即办”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项目,积极推进和田市、和田县、于田县率先突破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县(市)。
(四)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完善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和“首违不罚”清单,对轻微违法行为建立容错机制和“综合查一次”清单。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百名律师和田行”活动,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经营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法治环境。
(五)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质效。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刚性约束,及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等程序规定,完善法律顾问协助审查机制。坚持行政调解前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强府院联动、府检联动,推动行政争议及时有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