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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3-05-11 12:32  来源:和田地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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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2022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田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和地委工作安排,圆满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法治政府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指标任务

2022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田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和地委工作安排,圆满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法治政府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指标任务,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和田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田地委、行署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地的主体工程全面推进。多次召开地委委员会、行署常务会议,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完善《和田地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细化方案》,制定实施《和田地区法治政府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和田地区关于加强重点民生领域法治建设的实施方案》《和田地区关于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实施方案》,压茬推进完成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和田地委、行署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厉行法治,主持召开地委委员会议、行署常务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依法治疆重要内容,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建设调研,带头领办人大代表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建议。制定《和田地区贯彻落实〈关于建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意见〉实施细则》,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1+4+X”清单,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二)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和长期稳定。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有力有效强化社会面防控,确保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深入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扎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扎实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铸牢。深化社会治安和公共管理,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打击盗抢骗、食药环、电信诈骗等突出违法犯罪,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政府职能,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推动法治政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推行“一业一证”“一证准营”,将更多涉企经营许可纳入改革,实现全程网上办理,推行“跨省办、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自助办”,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今年以来,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府立法工作,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修正草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草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草案)》等18件自治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以行署及部门名义提出废止或修改意见建议。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监督管理、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

(五)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让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成为依法决策重要程序。建立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列席行署常务会议并发表意见建议机制,重大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确保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六)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施力度,指导执法机关依法履职、规范执法。全面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立改废工作。制发《和田地区关于加强重点民生领域法治建设的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各类行政执法专项整治重点行动。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管理,完成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考试和换发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工作。不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制发《关于修订编制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和田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形成处置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立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不断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水平,建立县乡村“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职能为一体的“一站式”多元纠纷调处中心,强化措施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地区、县市本级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司法行政部门行使行政复议职责,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立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共享机制,对出庭应诉率较低或未落实出庭应诉责任的,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加强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深入学习宣传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新时代信访工作格局,不断提高信访工作质效。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动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地区人大工委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研究办理(回复)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不断提升。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通过设置和公开县市长信箱、县市长热线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畅通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渠道。积极受理群众电话咨询、投诉,办结率逐年提高。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提升政务诚信建设。

(九)全面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基层治理法治保障不断夯实。高标准推动“八五”普法,推动全民学法。组织开展“12·4”宪法宣传周、宪法法律宣传月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实现全覆盖、全履职,以法治“六进”为抓手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基层行,组织全地区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无纸化答题活动。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组织法律明白人参加天津市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网络学法活动,填补了全地区法律明白人网络学习培训空白。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全面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实现全地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优质法律服务不断向基层延伸,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为载体持续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

2022年,和田地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有些部门单位法治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还有待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还需要更普惠均等、优质高效。这些都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改进提升。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一)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提高各县市、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意识,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地工作。督促各县市、各部门单位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1+4+X”清单,挂图作业、逐条逐项抓好贯彻落实。聚焦“一规划两纲要”相关法治建设指导性文件,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始终做到记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

(二)提升法治建设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增强加快推进法治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以“清单管理”“挂图作战”形式,抓创建、强考核、促落实。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效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依法制定行署、各县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并予以公开。明确各级党政机关应听取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意见的决策事项,健全保障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有效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的机制。

(三)推行行政执法规范化模板案例。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定本系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机制,明确本单位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确保法制审核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落实审核主体责任,制定综合执法工作指南、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及制作、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执法细则和工作指南,推广“教科书式”执法案例,为一线执法人员提供健全完善、操作性强的执法指引。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通过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执法案卷评查、受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方式,整治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平不文明等突出问题。

(四)在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上持续用力,确保法治和田建设走深走实。2023年是自治区第二批、全国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年,按照国家、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县市、本部门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压实责任,加强对示范创建活动的督促指导,严格落实评选各个环节的指标要求,树立一批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法治政府建设新标杆,推动示范创建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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