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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日期:2021-08-09 18:53  来源:和田地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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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和田玖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企[2021]49号)文件要求,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151.75万元。资金预算列“专项转移支付”,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中小企业发展专项[2150805]”,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

和田玖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企[2021]49号)文件要求,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151.75万元。资金预算列“专项转移支付”,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中小企业发展专项[2150805]”,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其他对企业补助[50799]。

同时,提出一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列入“中央参照直达资金”范围。资金标识为“02中央参照直达资金”,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你单位要按照直达资金管理工作要求,印发预算下达文件,注明资金直达标识,列示资金来源。同时将2021年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录入预算指标系统和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二、资金标识为“自治区参照直达资金02”,资金来源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年初预算,你单位要按照直达资金管理工作要求,印发预算下达文件,注明资金直达标识,列示资金来源。

三、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使用管理主体责任,要按期完成绩效目标。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收到资金30日你向自治区财政厅报送《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跟踪反馈单》.若财政资金不能一次全额执行完毕,请于今后的每月25日前反馈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请专款专用,会同项目主管部门,对照绩效目标,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预算执行中对资金运行状况和绩效目标预期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绩效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1年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下达明细表  

序号

担保机构名称

上一年度新增小微企业年化担保额(万元)

年化担保费率奖补系数

奖补金额
(万元)

和田地区

10402.74

1.20

151.75

1

和田玖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0402.74

1.2

151.75

  

                     

2021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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