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拨付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第二批)用于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建设“以奖代补”清算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建〔2023〕73号),现下达和田地区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建设“以奖代补”清算资金(统筹整合部分)预算4859.63万元,具体详见附件1。
转移支付收入科目:1100253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普通省道建设项目列“2140601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列“2140602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县级客运站及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项目列“2140699车辆购置税其他支出”。
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采用“以奖代补”方式分配下达,应及时将细化分解到普通省道、农村公路的具体项目信息和资金与“以奖代补”数据支撑系统进行数据挂接。对建设、养护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更新包括项目资金投入后形成的实物工作量、政府采购等信息在内的数据情况,会同同级交通运输部门落实“交叉互审”责任,按要求及时上报考核数据。
请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切实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中,对资金运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确保专项资金取得实效。预算执行结束后,由地区交通局按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汇总。
附件:1.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第二批)用于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建设“以奖代补”清算资金(统筹整合部分)明细表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