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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职能职责

日期:2024-04-03 16:02  来源:和田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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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和田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地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组织拟订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
    和田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地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组织拟订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措施;指导县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等。

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和田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设办公室、医政医管科、基层卫生科等11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信息、档案、督办、等机关日常工作。

(二)规划统计与信息科。组织实施医用装备配置管理;统筹实施国家、自治区项目建设,以及援疆项目的管理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组织实施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等工作。

(三)医政医管和体制改革科。指导医院监管等工作;负责医护人员资质认定、注册、变更、延续等工作;监督指导全地区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负责地区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负责医疗纠纷调解等工作。

(四)疾病预防控制科。组织实施国家扩大防疫规划,负责疫苗针对传染病的防控管理;指导和督促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队伍建设等工作。

(五)基层卫生健康科。拟订地区城乡基层卫生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政策的落实,推进并指导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督促全地区乡村、社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六)应急综合监督和食品科。指导和推进全地区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

(七)老龄职业健康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八)妇幼健康科。拟订地区妇幼卫生服务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

(九)组织人事科。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和干部监督、绩效管理等工作。

(十)宣传教育科。负责建立健全行业新闻宣传制度,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系统新闻发布、媒体采访工作,组织承担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新闻报道。

(十一)中医药管理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自治区中医医疗、保健、预防、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有关管理规定;负责拟订有关促进中医药产业化发展的相关政策等工作。

办公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市古江巴格街道迎宾路39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间:10:00-14:00,16:00-20:00

冬令时间:10:00-14:00,15:30-19:30


联系方式:0903-2023731,  0903-2038661(传真)

负责人:热比亚·阿布都热合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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