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二)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及造林绿化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工作。
(四)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五)完成和田地委、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议、档案、信息、督查、政务公开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统计信息、审计稽查、机关财务核算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何宗荣
办公电话:0903-6186057
二、人事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等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组织指导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负责人:莫丽
办公电话:0903-6186054
三、森林草原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科。承担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预测预报;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贯彻落实退耕(牧)还林(草)方面的政策、法规和规章;指导林果业发展工作;承担地区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责任:王晓丹
四、森林草原资源管理科。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指导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指导开展林业和草原防火相关工作;组织公益林区划落界工作;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组织起草林业和草原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指导、协调行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人:王国军
办公室电话:0903-6186050
五、林业和草原规划科。指导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指导国家重要湿地的申报、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起草防沙治沙相关政策和技术细则,并监督执行。负责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草种管理工作,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
负责人:买买江·买赛迪
六、公园和野生动植物管理科。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推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负责人:魏金宏
地址:和田市塔乃依北路7号
办公时间: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