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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职责

日期:2023-01-12 20:49  来源:和田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8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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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和田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地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承担全地区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地区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实施国家

和田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地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地区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

(二)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地区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

(三)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

(四)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人民防空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地区人民防空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承担规范全地区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秩序和执行住房城乡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监督管理全地区建筑市场,规范各方主体行为;

(六)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综合管理城乡建设抗震减灾工作;

(七)承担推进全地区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八)完成地委、行署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主要承担机关日常运转,指导地区住房和城乡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管理,综合管理行业统计工作;指导全地区城市建设档案和政务信息工作。

负责人:英路

联系电话:0903-2563129

(二)质量安全监管科。主要承担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城乡建设减灾规划,组织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性能鉴定及抗震加固工作;负责组织城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

负责人:苏猛

联系电话:0903-2563129

(三)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科。主要承担拟订住房保障相关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和自治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保障资金的申请、安排有关事项;指导各县市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全地区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负责人:陈贵霞

联系电话:0903-2563129

(四)建筑业市场管理科。主要承担监督执行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施工许可、工程监理、合同备案、工程风险管理等规章制度;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及从业人员资格的申报审批管理;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负责人:朱传疆

联系电话:0903-2563129

(五)城市建设科。主要承担拟订全地区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行业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公共供排水、供热、燃气、污水处理和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维护工作;指导城市雕塑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拟订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震后重建工作;

负责人:李正桥

联系电话0903-2563129

(六)村镇建设科。主要承担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并指导和监督实施;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负责安居富民工程建设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指导村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实施乡村振兴,村镇建设试点,指导地区重点村镇建设;指导农村震后重建工作;

负责人:王建武

联系电话:0903-2563129

(七)人民防空科。主要承担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人防指挥所的维护管理;制定疏散地域、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施工;监督指导城市建设中贯彻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和执行人民防空防护要求、重要经济目标落实人民防空防护要求和工程技术措施、重要经济目标应急、抢险、抢修方案制定和落实;

负责人:张建

联系电话:0903-2563129

三、下属事业单位

(一)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站。完成全地区农村煤改电入户工程、建筑领域技术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就、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污染防治、建筑节能、预防青少年犯罪、创建10个一批”示范工程、打造一批标准化工地示范;

负责人:苏猛

联系电话:0903-2563129

(二)地区工程造价服务站。主要承担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管理的制度和规定;对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编制、审定和推广;协调处理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造价管理中的问题。

负责人:杨巍巍

联系电话:0903-2563129

(四)地区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编制和田人民防空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人:张建

联系电话:0903-2563129


办公地点:和田市纳瓦格路296号


夏 季: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

冬 季: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



联系电话: 0903-256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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