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
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含当日)。
联系电话:0903-2022459(兼传真)
通讯地址:和田市古江南路277号,邮编8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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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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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于田年产3000吨玄武岩高性能纤维项目 |
于田县 |
天龙科技(新疆)有限公司 |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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