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和田地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集自然资源领域“两违四乱”问题线索的公告
日期:2026年10月16日 来源:和田地区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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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和田地区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行为,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纠治行政执法领域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以下简称“两违四乱”)等突出问题,切实提升执法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就面向社会征集全地区自然资源领域“两违四乱”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违规异地执法问题。整治越权跨区域执法、不通报、不协作,搞多头重复、粗暴执法;严禁借“联合执法”越权查处、查封。

趋利性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以罚代管、重罚轻管、只罚不拆等行为;严禁下达罚没收入指标;杜绝钓鱼执法、选择性执法、放水养鱼;规范行政处罚裁量,严禁重复处罚、畸重处罚;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罚没财物等问题;严禁无法定依据实施罚没工具设备等行为。

乱收费。严禁违规设立收费项目;严禁未按规定范围、对象、标准收费;严禁指定中介、强制服务、变相收费;规范保证金管理,严禁超范围收取、逾期不退。

乱罚款。无法定依据一律不得罚款;严禁“预罚款”“整改保证金”等违规形式;落实轻微违法容错纠错,严禁顶格处罚、以罚代批、以罚代拆、以罚代刑。

乱检查。严禁检查主体无权限,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实施检查。严格执行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未经审批不得开展检查;整治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经营;落实亮证执法、全程记录等制度。

乱查封。无法定依据、法定权限、法定程序不得查封扣押;严禁超标的、超期限查封扣押,严禁随意查封扣押、选择性查封扣押等行为。不得对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工具、设备、财物实施查封扣押;未妥善保管或使用、损毁被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具备解除查封情形仍不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等。

其他违纪行为。重点整治吃拿卡要、收受财物、指定消费、接受有偿服务以及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行为,重点纠正执法标准不统一现象等问题。

二、线索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三、线索反映渠道和方式

举报电话:0903-2511227

来信来访地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139号和田地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四、举报须知

(一)受理范围主要为整治重点中明确的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

(二)提倡实名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三)线索举报人应客观准确反映问题,需提供明确线索,包括时间、地点、被举报者信息、相关证据等,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查证属实的线索,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已由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受理的,或者已申请行政复议、进入司法程序的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征集受理范围。

(五)接听电话和接待来访时间:工作日10:00—14:00,15:30—19:30。



和田地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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