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和田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有关法律和规章。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县(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全地区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及处置。组织开展药物滥用监测。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应急管理。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制定和发布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五)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指导落实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
(十六)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拟订实施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
(十七)承担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八)完成地委、地区行政公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内设: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访、档案、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组织、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深化改革工作;负责市场监管综合调研工作,并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负责信息化和网络安全管理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和工程项目建设,指导开展信息化平台运行维护,统筹开展综合数据分析、应用、管理和服务。
负责人:施俊伟 办公电话:2025923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以及系统职称评审等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人:冯莉 办公电话:2022758
(三)法规科。负责组织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报备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和听证工作。负责组织执法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指导各县(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查处涉及市场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办理食品药品等重大案件;负责和田地区玉石采挖、加工、经营等环节执法稽查工作,维护和田玉石市场经济秩序,受理和田玉石及产品的质量申诉,承担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打假工作。
负责人:万丽丽 办公电话:2022090
(四)行政审批科。负责组织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拟订行政审批管理制度;承担依法由本部门直接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和信息公示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检验、检测、审核相关工作;指导相关行政审批工作。
负责人:姜旭东 办公电话:2021287
(五)登记注册科。贯彻执行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依法承担相关市场主体,权限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产品等注册登记管理工作,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指导政府服务窗口工作;开展不动产抵押登记工作。
负责人:周华南 办公电话:2021387
(六)信用监督管理科。组织指导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经营异常名录和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工作;指导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负责人:吕珊珊 办公电话:2032091
(七)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科。贯彻落实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市场监管,调查、认定和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
负责人:麦麦提艾力·托合提巴柯 办公电话:2026077
(八)食品安全协调科。承办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县市、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以及有关部门和县市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督促检查工作;组织开展评价性抽验、监督抽验、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授权范围内安全标准、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负责人:代禄君 办公电话:2052167
(九)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分析掌握食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意见;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负责拟订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负责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管理工作。
负责人:阿布都拉·哈德尔 办公电话:2038515
(十)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含保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食品(含保健食品)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掌握分析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意见;拟订全地区流通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工作;参与相关食品、保健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并进行监督抽样工作及本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王月兵 办公电话:2021326
(十一)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经营者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开展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负责人:张大伟 办公电话:2080365
(十二)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科。依法对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药品质量进行监管;组织实施药品质量抽检工作;承接自治区药监局委托的药品生产环节和药品流通(批发)、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的监管工作。
负责人:张晓飞 办公电话:2021334
(十三)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指导实施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医疗器械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承担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和网络销售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 负责人:张晓明 办公电话:2052584
(十四)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网络市场监测工作;做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及合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做好拍卖备案和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人:阿卜来提·阿卜杜艾尼 办公电话:2021406
(十五)广告监督管理科。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负责人:买苏木江·买买托乎提 办公电话:2021207
(十六)产品质量发展与监督管理科。拟订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项和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地区有关纤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纤维及纤维制品质量监督检查等工作。
负责人:李攀 办公电话:2040288
(十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拟订特种设备安全制度措施;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负责人:吴继峰 办公电话:2027456
(十八)标准计量科。承办地区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地方性标准化战略、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承担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协助组织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节能减排企业能源计量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负责人:阿卜杜热伊木·托合提巴柯 办公电话:2034299
(十九)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指导认证行业发展,协助查处认证违法行为;组织协调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指导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协助查处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推动参与认证、检验检测、合格评定国际或区域性组织活动。
负责人:蒋银珠 办公电话:2021278
(二十)维护消费者权益科。指导消费环境建设,负责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各种纠纷。组织指导消费投诉、举报中心和消费者协会工作。
负责人:艾比布拉·艾木都拉 办公电话:2021365
(二十一)知识产权促进保护科。组织推进知识产权、商标品牌战略规划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和建设;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协调指导产业、园区和企业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服务业发展,承担专利代理执业监督工作;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指导落实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
负责人:张金甫 办公电话:2021476
(二十二)价格监督检查科。建立和完善有关价格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规则和工作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价格、收费公示制度和商品、服务明码标价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市场价格异常应急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人:米尔帮·热合曼 办公电话:2021285
单位负责人:阿迪力·买提塞地
办公时间:夏季10:00至14:00,16:00至20:00;冬季10:00至14:00,15:30至19:3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和田市迎宾路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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