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和田地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机构职能职责
日期:2026年06月30日 来源:和田地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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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和田地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是地区行政公署工作部门,为正县级。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和地委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研究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意见建议;承办地区民族工作有关协调机制的具体事务,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和田地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共有5个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民族团结进步促进科、民族事务科、文教宣传科。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业务开展,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政务、信息、档案、信访、接待、人事、财务等工作。

负责人姓名:唐海泉

联系电话:0903-2023920

2.政策法规科:负责承担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研究工作;起草民族工作规范性、综合性重要文稿,参与指导、协调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落实的具体工作;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等工作。

负责人姓名:穆合塔尔·莫敏

联系电话:0903-2021812

3.民族团结促进科:负责统筹谋划和协调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承办地区民族工作有关协调机制的具体事务。

负责人姓名:陈跃淮

联系电话:0903-2021812

4.民族事务科:负责推动地区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指导、协调工作;参与民族地区发展规划的研究拟订工作参与经济发展、社会事业、科技进步相关工作。

负责人姓名:张高峰

联系电话:0903-2021812

5.文教宣传科:负责协调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有关工作;承担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融合工作,协调各民族文化交流,承办重大文化、体育活动的具体事务。

负责人姓名:刘桂林

联系电话:0903-2021812

三、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及邮政编码

办公地址:和田市昆仑路一号

办公时间:夏季10:00至14:00,16:00至20:00(工作日);冬季10:00至14:00,15:30至19:30(工作日)

邮政编码:848000

单位负责人:吾买尔·吾布力

联系电话:0903-2023920,传真:0903-202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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