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增强建筑业企业竞争力,推动和田地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和田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和田地区房建市政领域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25年5月12日,《通知》由和田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印发,2025年6月12日起施行,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出台的?
一段时间以来,和田地区建筑业发展进入了瓶颈期,面临许多新困难新问题。如:企业在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阶段乏力,装配式建筑落实效果不佳;招标人脱离项目实际设置过高业绩、信用准入条件,中小微企业投标门槛较高;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标后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拟派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不到岗履职,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流于形式,建筑企业参加各类行业奖项积极性不高等系列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迫切需要出台政策举措,助企纾困,助力发展。出台《通知》既是贯彻落实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和落实地委、行署工作部署的具体行为,更是破解瓶颈、助力企业发展的关键举措,对实现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二、《通知》是如何制定的?
地区住建局立足和田实际,结合正在开展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深入企业实地调研,开展问卷调查,召开研讨交流会,听取各方意见建议,起草了《通知》征求意见稿,分别向8个县市住建部门、10个地直有关部门(单位)、8个局属科室、行业协会、法律顾问、各建筑市场主体征求了意见,组织行业领域具有代表性的造价、施工、招标代理、监督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单位专家召开论证研讨会,通过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经单位行政办公会议集体审议通过,于2025年5月 12日,由和田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印发。
三、《通知》为什么要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造方式?重点范围是哪些?
发展装配式建筑是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重要举措。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协同配合,在政府投资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办公楼、医院、学校、幼儿园、文化体育场馆、市政综合管廊、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公交站台等新建项目中100%推广使用装配式建筑。鼓励支持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建设装配式建筑,合理提高装配式建筑比例。
四、《通知》出台了哪些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措施?
如:中小微建筑企业普遍存在信用评价分数低、无业绩或业绩少的问题,这些成为中小微建筑企业参与项目招投标活动的门槛,《通知》积极落实上级要求,鼓励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对招标控制价小于2000万元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招标控制价小于800万元的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不设置业绩、信用评价结果等“门槛”,确保中小微建筑企业能够公平的参与部分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又如:对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鼓励发包人在同等条件下选择自有建筑工人占比大的企业。再如:鼓励和田的企业与央企国企或外地大型民营企业“结对”参与投标,优势互补共赢。
咨询单位:和田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咨询电话:0903-2562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