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政府文件
各县市财政局:
为推进常态化帮扶工作稳步开展,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开发式帮扶任务)预算的通知》(新财振〔2026〕11号)文件,现下达你县2026年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开发式帮扶任务)预算。收入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科目,各县市按实际支出方向将支出功能科目明确至相应项级。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请严格按照帮扶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规范资金支出方向,严禁扩大使用范围、用于负面清单及与帮扶工作无关的事项,严禁违规使用、挤占挪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滞留闲置资金。
二、落实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要求。此次下达的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列入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请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帮扶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突出资金支持重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帮扶有关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强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和欠发达地区开发式帮扶。督促行业部门加强项目的论证选择与组织实施,不断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提升产业项目带动就业、促进增收的实效。
四、强化资金绩效管理。严格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资金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强化绩效目标审核,做好绩效运行监控,扎实开展绩效评价,加强评价结果运用,突出资金使用成效,确保项目资产权属清晰、运营高效、管护到位、持续发挥效益。
五、做好公告公示工作。严格落实资金项目信息公告公示制度要求,按规定程序对资金分配结果、年度使用计划、支持项目、建设内容、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额度等信息进行公告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提高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透明度,促进资金项目规范管理。资金分配情况如下:
地区本级127万元、皮山县2540万元、墨玉县4467万元,和田县1923万元、洛浦县2320万元、策勒县2095万元、于田县1728万元、民丰县406万元、和田市1556万元。
和田地区财政局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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