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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田地区税务机构改革相关问题

时间:2018-09-06 12:27  浏览次数:28057


【和田政府网2018年9月6日在线访谈】【主持人】:各位网友们,大家好!今天我们邀请到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地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朝锋做客在线访谈直播间,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互动。

【和田政府网2018年9月6日在线访谈】【主持人】:首先请李朝锋副局长向各位网友问好。

【和田政府网2018年9月6日在线访谈】【李朝锋】:主持人你好,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地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朝锋,很荣幸参加在线访谈节目!大家关心的“税务机构改革”问题跟广大网友在线交流互动,欢迎广大网友踊跃提问,积极参与。

【和田政府网2018年9月6日在线访谈】【网友】:税务机构改革后实行什么管理体制?

【和田政府网2018年9月6日在线访谈】【李朝锋】: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和田政府网2018年9月6日在线访谈】【网友】:和田地区税务局机构改革的目前进展如何?

【和田政府网2018年9月6日在线访谈】【李朝锋】:6月15日上午,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及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合并且统一挂牌,7月5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地(州、市)国税局、地税局合并且统一挂牌,和田地区国、地税正式合并为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地区税务局。7月20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县级国税局、地税局合并,各县级新税务机构集中统一挂牌并对外履行职责。

【和田政府网2018年9月6日在线访谈】【网友】:税务机构改革,对纳税人有什么好处?

【和田政府网2018年9月6日在线访谈】【李朝锋】:税务机构改革,纳税人可以享受至少两大红利。

一是更便利:解决办税“多头跑”。国地税合并后,不仅是解决了国税、地税两头跑,而且意味着统一税收执法,企业可以听到一个声音、看到一个标准,办理涉税事项也会更有底气、更加踏实、更节省成本。

二是更保障:社保、缴费“有规范”。在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后,将非税收入和社会保险费纳入税务部门征收管理,这有利于建立可持续性的社保基金制度,为劳动者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和田政府网2018年9月6日在线访谈】【网友】:合并后办税服务大厅和12366咨询热线将如何对外开展工作?

【和田政府网2018年9月6日在线访谈】【李朝锋】:截至目前,和田地区9个综合办税服务场所已全部实现了“一厅通办”,使纳税人进一个门,办税务一家事。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已实现了“一键咨询”,让纳税人进一个门,打一个电话,办税务一家事,让纳税人有更多的获得感。

【和田政府网2018年9月6日在线访谈】【网友】:机构改革,国地税合并了,你们微信公众号有什么变化吗?

【和田政府网2018年9月6日在线访谈】【李朝锋】:新公众号已经上线了!“和田税务”与您真情相见! 我们经过精心筛选整合后的菜单栏,已经更新为“微信办税厅”、“查询服务站”、“互动学习区”三大精华模块,着重突出办税、查询、辅导三大服务功能。

【和田政府网2018年9月6日在线访谈】【网友】:我看到原有和田地区国税、和田地区地税对办税事项都发布了“最多跑一次”清单,合并后最多跑一次清单有什么变化,在什么地方可以查询到?

【和田政府网2018年9月6日在线访谈】【李朝锋】:和田地区国、地税合并后,“最多跑一次”清单原来国税五类82项、地税五类62项,合并后和田税务重新梳理发布“最多跑一次”清单共五类116项。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地区税务局已公布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纳税人可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官网查看。

【和田政府网2018年9月6日在线访谈】【网友】:新税务机构挂牌后,税务行政执法主体如何变化?

【和田政府网2018年9月6日在线访谈】【李朝锋】: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第32号)文件中,明确挂牌后要以新税务机构名称开展工作,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新税务机构要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原国税、地税机关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二是新税务机构涉及的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要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和田政府网2018年9月6日在线访谈】【网友】:现在,预约办税和微信取号的操作流程有什么变化吗?

【和田政府网2018年9月6日在线访谈】【李朝锋】:目前,和田税务微信号的预约办税和微信取号功能,汇集了所有的办税大厅信息,点击最近的办税厅即可进行预约办税、微信取号操作。

【和田政府网2018年9月6日在线访谈】【网友】:新税务机构挂牌后税收业务如何衔接?

【和田政府网2018年9月6日在线访谈】【李朝锋】: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将承继原国税、地税机关税费征管的职责和相关工作。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原国税、地税机关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以及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以委托代征工作为例,县国税、地税机关与代征单位签订的委托代征协议,在县新税务机构挂牌后该协议仍处于有效期的,则该委托代征协议可以依法继续有效。

(二)原国税、地税机关已受理但尚未办结的事项,由新税务机构继续办理。以延期缴纳税款业务为例,省国税或地税机关在挂牌前受理了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的,挂牌后,由新的省税务机构为纳税人继续办理。

(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已取得的相关税务证件、资格、证明继续有效。

【和田政府网2018年9月6日在线访谈】【网友】:新税务机构如何为纳税人办理税收业务?

【和田政府网2018年9月6日在线访谈】【李朝锋】:7月5日和田地区税务局挂牌后,原国税、地税的金税三期核心征管子系统仍需要并行一段时间,为确保相关涉税事项能够有序运转,新税务机构对税费征收、行政许可、减免退税、税务检查、行政处罚、投诉举报、争议处理、信息公开等涉税事项,在新的规定发布施行前,暂按原规定办理,但统一以新机构名称对外开展工作。

【和田政府网2018年9月6日在线访谈】【网友】:对新税务机构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和田政府网2018年9月6日在线访谈】【李朝锋】:行政相对人等对新税务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依法向其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和田政府网2018年9月6日在线访谈】【网友】:如何理解“相同资料只需提供一套”“同一事项只需申请一次”?

【和田政府网2018年9月6日在线访谈】【李朝锋】:新税务机构对税费征收等事项暂按原规定办理,纳税人办理原国税、地税同一税收业务事项,如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合并分立情况报告等,可能出现重复报送、多头办理的问题。为解决该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第32号)文件中明确,纳税人在新税务机构办理涉税事宜时,相同资料只需提供一套,同一涉税事项只需申请一次。

【和田政府网2018年9月6日在线访谈】【网友】:纳税人领用的发票和在用税控设备在挂牌后能否继续使用?

【和田政府网2018年9月6日在线访谈】【李朝锋】:新税务机构挂牌后会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监制的发票,如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通用定额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等,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不需要重新购买。

【和田政府网2018年9月6日在线访谈】【网友】:已印制的税收票证在挂牌后能否继续使用?

【和田政府网2018年9月6日在线访谈】【李朝锋】:新税务机构挂牌后会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挂牌前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不存在挂牌前后变化的问题,在2018年12月31日后仍然继续使用。

【和田政府网2018年9月6日在线访谈】【网友】:税务机关已制发的税务检查证件在挂牌后能否继续使用?

【和田政府网2018年9月6日在线访谈】【李朝锋】:新税务机构挂牌后会启用新的税务检查证件。原国税、地税制发的尚在有效期内的税务检查证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

【和田政府网2018年9月6日在线访谈】【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今天我们的在线访谈到这里就要跟您说再见了,非常感谢广大网友的在线关注,我们下次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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