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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编号三十)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6-01-07 19:09  来源:和田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浏览次数: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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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和田地区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编号三十)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和田地区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和田地区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编号三十)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森林资源保护不到位,部分树木枯死或人为毁坏。部分县(市)未认真履行森林资源管护巡护职责,造成辖区内生态林枯死。策勒县国润股份有限公司策勒乡生态林建设基地约2000亩生态林中80%以上的杨树因缺水和虫害等原因枯死,未及时进行更新;墨玉县玉西、玉北开发区500余亩防护林枯死;民丰县管花肉苁蓉种植基地毁坏林地37.5亩,基地北侧522亩林地已开垦为耕地。

二、整改期限

2025年底前

三、整改目标

通过及时更新造林,完成对相关地块枯死树木的补植补造,并压实林长责任制落实,定期开展巡护和抚育管理,确保林带成活率达到标准。

四、整改措施

一是开展补植补造。地区林草局督促林地承包企业整理好林床,并进行补植补造。二是加强林地管护。策勒县、墨玉县严格落实林长制,督促有关部门、乡镇定期对补植补造地块树木进行巡查,落实抚育管理相关要求,确保苗木成活率。三是依法依规查处。民丰县督促有关部门对管花肉苁蓉种植基地毁坏林地问题进行查处,并依规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督促恢复林地。严格落实林长制,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县市林草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破坏林草湿荒资源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护好林草资源。四是全面排查整改。对全地区未批先建、未批先占、毁林毁草毁实开垦等违法行为开展摸排,对违法违规破坏林草资源问题进行整治。

五、完成情况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三十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成效显著,严格按既定方案推进,目前苗木补植工作已完成,县人民政府均已验收通过;档案资料完整规范,已具备向地区领导小组申请销号条件,后期加强管理,确保苗木成活率。

公示时间: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20日,共10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牵头验收单位电话(传真):0903-6860311

 


和田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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