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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田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能源局)涉企行政检查频次和检查标准

日期:2025-09-05 17:37  来源:和田地区发改委  浏览次数: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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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和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田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能源局)涉企行政检查频次和检查标准
序号 事项名称 检查频次 检查标准 备注
1 对核准、备案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年度累计检查频次原则上不超过2次。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或者应检查对象申请实施的检查结合实际确定检查频次。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等相关标准。 项目科室
2 职责范围内,对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年度累计检查频次原则上不超过1次。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或者应检查对象申请实施的检查结合实际确定检查频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等相关标准。 评估科
3 对职责范围内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 年度内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检查对象实施行政检查不超过4次(不包括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专项检查计划实施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等相关标准。 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企业申请实施的检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但不得明显超过合理频次。
4 对地方储备粮油、食盐、本级救灾物资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的行政检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相关标准。
5 对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和销售等经营活动不符合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的检查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标准。
6 对实行粮食收购入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的检查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标准。
7 对粮食经营者采购和供应不符合规定的质量等级要求的政策性粮食的检查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等相关标准。
8 对禁止作为食用用途的粮食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出库的检查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等相关标准。
9 对粮食收购、储存、销售等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等相关标准。
10 对粮食经营者粮食库存数量及质量的行政检查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标准。
11 对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规模以上经营者执行特定情况下的粮食库存量的检查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标准。
12 对粮食经营者未按规定使用仓储设施的检查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库存检查办法》《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标准。
13 对粮油出入库、储存管理的检查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等相关标准。
14 对粮油仓储单位违反备案管理规定及不具备相关规定条件的检查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等相关标准。
15 对实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的检查 《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标准。
16 对运输粮食违反相关规定的检查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等相关标准。
17 实行粮食质量安全档案制度的检查 《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相关标准。
18 对粮食经营者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的检查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等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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