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有序应对极端天气,强化应急响应措施的组织实施,构建完善全地区共同防范和应对灾害的应急响应机制,有效避免和健全气象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风暴雨暴雪天气灾害防御办法》(2020修正)《和田地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和田地区气象局就和田地区应对极端天气情况下停止户外集体活动、停课、停工、停业、停运等处置工作起草了《和田地区应对极端天气停止户外集体活动停课停工停业停运工作机制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21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月3日至1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和田地区气象局。
联系人:管小波
联系电话:0903-6865906
传 真: 0903-686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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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和田市台北西路66号地区气象局
单位名称:和田地区气象局
附件:和田地区应对极端天气停止户外集体活动停课停工停业停运工作机制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附件:关于《和田地区应对极端天气停止户外集体活动停课停工停业停运工作机制指导意见(送审稿)》的起草说明
和田地区气象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