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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和田地区2021年度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日期:2022-05-12 12:56  来源:和田地区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3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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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各县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新交规〔2021〕2号)及《关于做好2021年度我区公路建设项目从业企业和人员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新交建管[2021]87号)要求,和田地区交通运输局依据各县市交通运输局上报的农村公路从业企业信用评价初评结果,汇总整理后组织完成了2021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新交规〔2021〕2号)及《关于做好2021年度我区公路建设项目从业企业和人员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新交建管[2021]87号)要求,和田地区交通运输局依据各县市交通运输局上报的农村公路从业企业信用评价初评结果,汇总整理后组织完成了2021年度全地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各从业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工作,现公布综合评价结果,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能够重视从业单位年度信用评价工作,基本按照评价实施细则要求,报送了年度从业单位初评信用评价结果,上报情况基本良好。但个别单位还应在报送时限、采信依据、AA企业比率控制等方面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

二、2021年全地区有11家勘察设计单位、9家咨询机构、9家试验检测机构、19家监理单位、34家施工单位、18家招标代理机构,共对100家从业单位进行了信用评价工作,从业单位总体参评规模较2020年有所增加。

三、参评咨询造价、招标代理、试验检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履约评价较2020年均有一定提升,设计单位略有下降。

四、今后信用评价工作中,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要求,严格信用评价标准,规范信用评价程序,严肃信用评价工作纪律,及时做好信息采集,确保按时报送,确保报送质量和报送时效。

五、对逾期未报送的或上报信息不准确、不完整,及上报信息错误的,并由此造成不良后果的,上报单位除承担相应责任外,我局还将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进行全地区通报批评,并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追究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责任。

六、各单位要按照年度建设任务目标,高度重视合同履约,进一步做好信用评价工作台账管理,加强从业单位、从业人员合同履约评价,加大违约通报处罚力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不断提高从业单位、从业人员合同履约和诚信意识,全面推进我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为和田地区公路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七、信誉评价结果仅应用于和田地区公路建设市场招投标管理、行业评优等。和田地区公路招标评标时,根据企业和田地区公路信用等级予以加分或减分,加减分值依据2021年在和田地区公路评价结果确定,其中:

(一)招标代理机构

AA级:在评分中分别加3-5分。

A级:在评分中分别加1-3分。

B级:不加分也不减分。

C级:在评分中扣减1-5分。

D级:在评分中扣减5-10分。

(二)监理企业

AA级:在评分结果的基础上,分别加2-3分。

A级:在评分结果的基础上,分别加1-2分。

B级:不加分也不减分。

C级:在评分结果的基础上,扣减1-2分。

D级:在评分结果的基础上,扣减4-6分。

信用评价结论为“评价周期内从业承诺履行状况很差或较 差"的监理人员,评标时在人员评分中扣3-10分。

(三)施工企业

AA级:在评分结果的基础上,分别加0.4-0.6分。

A级:在评分结果的基础上,分别加0.2-0.4分。

B级:不加分也不减分。

C级:在评分结果的基础上,扣减0.3-0.5分。

D级:在评分结果的基础上,扣减2-3分。

(四)设计企业

AA级:在评分结果的基础上,分别加2-4分。

A级:在评分结果的基础上,分别加1-2分。

B级:不加分也不减分。

C级:在评分结果的基础上,扣减1-2分。

D级:在评分结果的基础上,扣减2-4分。

(五)试验检测机构

AA级:在评分结果的基础上,分别加3-5分。

A级:在评分结果的基础上,分别加2-3分。

B级:不加分也不减分。

C级:在评分结果的基础上,扣减2-3分。

D级:在评分结果的基础上,扣减3-5分。

(六)咨询机构

AA级:在评分中分别加3-5分。

A级:在评分中分别加1-3分。

B级:不加分也不减分。

C级:在评分中扣减1-5分。

D级:在评分中扣减5-10分。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在公路建设项目招标中应当依据以上加减分范围,在发布招标公告前确定招标评标具体加减分值,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和田地区公路建设市场招投标过程中的失信行为企业未列入本次信誉评价,此类企业继续执行相关处罚文件规定,待处罚期满后其信誉评价自动转为B级,直至下一年度评价结果发布。

八、和田地区公路交通建设项目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评价结果发布之日止。


附件:2021年度和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联系人:白克尔•扎克尔    联系电话:0903-2565469

              苏小红                 联系电话:0903-2056371






和田地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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