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行为的通知(和发改规〔2023〕4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2023年11月28日由和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8个部门联合印发,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出台施行《通知》?
招标投标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提高国有资金使用效益,预防惩治腐败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各县市、各部门认真执行《招标投标法》及配套法规规章,全社会依法招标投标意识不断增强,招标投标活动不断规范,在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优化亲商营商环境,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秩序,明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环节各方主体行为,不断提升其服务管理水平,促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和《和田地委办公室 和田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和田地区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和党办发〔2023〕5号)文件精神,结合和田实际,出台本《通知》。
二、《通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目标及主要思路是什么?
《通知》全面对标对表中央、自治区明确的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方向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紧盯当前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以实现招标投标各方主体权责更加清晰合理、制度规则更加严密可操作、监管体系更加健全有力为目标,充分发挥法规制度刚性约束作用,引导招投标活动朝更加规范有序方向发展。
一是明确主体权责,划定行为边界。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整肃投标人不法行为,约束专家评标行为,加强招标代理机构日常监管,推动形成权责清晰、监督有力的招标投标治理环境。
二是健全闭环管理,程序结果并重。有序引导招标投标活动由程序控制单一型向程序控制和绩效结果并重型转变,扭转实践中重采购程序、轻采购结果的不良倾向,推进形成标前、标中、标后全链条闭环管理。
三是强化刚性约束,严格责任追究。推动行政监督部门切实履职尽责,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完善随机抽查、智慧监管、信用监管手段,与职能机关建立有效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协作配合,严厉打击违规违纪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创新制度机制,提升工作实效。大力推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积极吸纳近年来地方探索推行的招标文件公示、评标报告审查、合同履约验收、招标项目绩效评价、远程异地评标、内部举报人、行刑衔接等制度机制创新,提升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实际效果。
三、《通知》提出了哪些主要政策措施?
《通知》在严格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招标代理机构行为、规范投标人行为、加强评标专家管理、落实行政监督部门职责等5方面共提出28条具体政策举措。
四、推动实施《通知》的意义?
招标投标领域问题具有长期性、反复性、顽固性,需要各县市、各部门共同努力,系统治理,久久为功。《通知》要求,招标人和行政监督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尽责,推动招标投标法规制度切实执行,大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市场环境。地区行政监督部门加强对各县市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和典型经验复制推广,适时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对监管职责不履行、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县市及部门,视情进行督办、通报,推动《通知》落实落地,能够持续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推动招标投标领域实现良法善治。
咨询单位:和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903-2516529,0903-2095008
和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