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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自治区林业发展补助资金和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

时间:2019-10-25 20:07  浏览次数:3134

和地财建[2019]124号


关于下达自治区林业发展补助资金和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


地区林草局及各县(市)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自治区林业发展补助资金和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新财建[2019]15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下达自治区林业发展补助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预算252万元,具体项目、金额详见附件。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299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2类”,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2类”

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反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预〔2016〕113号)要求,请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每月报送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跟踪反馈表。同时加强绩效管理,并完成动态扶贫监控系统信息录入工作,并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年终绩效自评工作, 对绩效监控和自评结果真实性负责。

请专款专用,对有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分配资金或使用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自治区林业发展补助资金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明细表




2019年6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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