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编号:16537210680290
信件标题:关于定向生的工作分配
来信人:阿米娜木·吐尔逊江
留言时间:2022/05/28
答复单位:和田地区教育局
答复办理时间:2022-06-07
主要内容:每年和田市的定向生分配工作是最晚的到12月份,请问今年有可能提前吗?如果还是12月份,那么自己找工作,解约定向生合同对现有的工作有影响吗?
回复: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和田地区教育局答复如下:
1.关于公费师范生分配时间的问题
一是公费师范生的分配时间是根据每年自治区教育厅分配文件下发的具体时间来确定。
二是和田地区教育局在收到自治区教育厅下发的分配文件后,预计一周左右的时间分配到相应县市教育局,由县市教育局分配到具体任教学校。
2.关于定向生解除定向协议的相关问题
一是不符合分配条件的定向生解除定向协议。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向就业公费师范生教育协议书》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乙方(即定向生本人)在校修读期满,未获得定向学习专业所规定的本、专科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甲方(即培养院校)有权解除协议,乙方不再继续享受定向生免费教育,且须在修读期满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一次性退还所有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由毕业生与其培养院校办理解除协议手续。
二是符合分配条件的定向生解除定向协议。待地区教育局收到自治区教育厅下发的分配文件后,地区教育局按要求分配后,对有特殊情况不能履行定向协议的定向生,可向所分配的编制学校提交申请,经学校党支部研究同意后报相应县市教育局,由县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同意再报请地区教育局,待地区教育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后通知本人,可按照程序办理解约手续。
三是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向就业公费师范生教育协议书》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丙方(即就业所在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本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定向毕业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对于违约者,要求其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交纳违约金,同时公布其不诚信记录”,对于违约后是否会影响定向生本人已就业岗位或后续就业,具体要看用人单位对于职工的相关要求确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信任。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