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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涉企行政检查频次清单

日期:2025-07-21 12:58  来源:和田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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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和田地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涉企行政检查频次清单
 年度行政检查频次总上限:3次
序号 检查事项名称 检查对象 实施主体
法定实施主体 行使层级 第一责任层级
1 对登记事项检查的行政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2 对备案事项的行政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3 对公示信息的行政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4 对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政检查 经营者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5 对经营者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行政检查 经营者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6 对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行政检查 经营者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7 对经营者不得哄抬价格的行政检查 经营者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8 对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不得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姓名的行政检查 经营者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9 对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相关单位或者个人的行政检查 经营者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10 对经营者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不得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政检查 经营者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11 对经营者不得实施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的行政检查 经营者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12 对经营者不得进行违法有奖销售行为的行政检查 经营者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13 对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政检查 经营者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14 对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的行政检查 经营者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15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16 对拍卖活动的行政检查 辖区范围内从事拍卖业务的企业(含经营范围中有拍卖业务的企业)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17 对广播、电视、报刊、期刊等媒体的广告行为的行政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单位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18 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统计报表,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等广告行为的行政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单位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19 对产品质量的行政检查 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20 对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的检查 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21 对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的行政检查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22 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行政检查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23 对食品销售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行政检查 食品销售经营者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24 对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经营者的质量安全行政检查 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经营者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25 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的行政检查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26 对特殊食品经营单位的行政检查 特殊食品经营单位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27 对食盐生产、经营的行政检查 食盐生产、经营单位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28 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的行政检查 餐饮服务经营者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29 对学校、养老院等食堂、以学生为主要供餐对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行政检查 单位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即校外供餐单位)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30 对小餐饮的食品安全行政检查 小餐饮经营者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31 对移动式压力容器及气瓶充装单位的行政检查 对移动式压力容器及气瓶充装单位的监督检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32 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考试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的行政检查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33 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的行政检查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34 对电梯生产单位的维护保养质量进行专项行政检查 在和田地区开展电梯维护保养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35 对在用计量器具的行政检查 粮食购销领域、加油站、眼镜制配场所、集贸市场等在用强检计量器具使用单位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36 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行政检查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含计量授权检定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37 对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行政检查 宣传出版、文化教育、市场交易等领域有关单位或组织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38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销售企业(门店)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39 对型式批准的行政检查 型式批准获证企业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40 对能效标识计量专项行政检查 能效标识产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门店)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41 对水效标识计量专项行政检查 水效标识产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门店)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42 对能源计量情况的行政检查 能源标识产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门店)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43 企业、社会团体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企业、社会团体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44 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行政检查 检验检测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45 对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的行政检查 获证组织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46 对药品零售企业的行政检查 药品零售药店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47 对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48 对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的行政检查 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和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49 对化妆品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化妆品经营者、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化妆品展销会举办者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50 对疫苗储存、运输以及预防接种中疫苗质量进行的行政检查 预防接种单位、疾控中心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51 对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的行政检查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52 对药品使用质量的行政检查 药品使用单位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53 对化妆品网络经营、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网络经营的行政检查 化妆品网络经营者、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54 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处置检查 预防接种单位、疾控中心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55 对药械化安全监测的调查处置的行政检查 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上报单位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56 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检查 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经营主体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57 对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检查监督 登记备案的专利代理机构,注册执业的专利代理师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地(州)级
县(市)级
县(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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