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充分发挥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杠杆作用,撬动各金融机构积极投放贷款支持和田产业发展,确保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依法依规、高效规范。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83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细则>的通知》(新金规〔2021〕2号),结合和田地区实际,起草了《和田地区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21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21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和田地区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田国兵
联系电话:0903-2516033
传 真:0903-2512104
邮 箱:1362314157@qq.com
地 址:和田市古江南路30号
单位名称:和田地区农业农村局
附件:1.和田地区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
2.关于《和田地区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起草说明
和田地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