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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田地区2021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日期:2023-02-24 18:08  来源:和田地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32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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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2021年,在地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地区工委的有力监督下,和田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区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在保

2021年,在地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地区工委的有力监督下,和田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区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在保障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地区纳入资产年报编报范围独立核算行政事业单位为1284户,其中:行政单位459户、事业单位825户。全地区资产总额1067.51亿元,较上年750.34亿元,增长317.17亿元,同比增长42.27%。

(一)资产性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地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762.73亿元,占资产总额的71.45%;事业单位国有资产304.78亿元,占资产总额的28.55%。

(二)资产构成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地区行政事业单位流动资产93.41亿元,较上年86.68亿元增长7.76%,占资产总额8.75%;固定资产793.93亿元,较上年511.98亿元增长55.07%,占资产总额74.37%;在建工程233.02亿元,较上年192.46亿元增长21.07%,占资产总额21.83%;无形资产4.62亿元,占资产总额0.43%;已入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105.8亿元,占资产总额9.91%。其中,固定资产增幅较大主要原因是根据自治区《关于开展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新财资管〔2021〕71号)要求,对全地区在建工程进行专项清理后,将已投入使用在建工程全部转入固定资产进行管理,特别是2020年扶贫资产清理以来扶贫资产的录入;在建工程同比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部分教育用房、公租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现代化各种建设等项目未完工,且部分单位已完工项目未及时验收、决算、审计,未转入固定资产或公共基础设施进行管理。

(三)固定资产构成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期末原值793.93亿元,累计折旧227.3亿元,净值566.63亿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净值494.35亿元,占固定资产净值的87.24%(房屋净值287.94亿元,占固定资产净值的50.82%);通用设备净值31.45亿元,占5.55%(车辆净值3.71亿元,占0.65%);专用设备净值29.42亿元,占5.19%;文物和陈列品净值0.26亿元,占0.04%;图书档案净值0.53亿元,占0.09%;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净值10.62亿元,占1.87%。

(四)资产使用及处置、收益情况。使用方面: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地区行政事业单位自用固定资产原值793.93亿元,其中:在用790.59亿元,闲置1.15亿元,待报废、毁损等1.04亿元,出租出借1.15亿元。无形资产原值4.62亿元,在用4.59亿元,闲置0.003亿元,待报废、毁损等0.027亿元。全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资产原值1.14亿元,主要为房屋类资产。处置方面:2021年度,全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账面原值76.54亿元。从处置形式上分析,出售、出让、转让0.0096亿元,占0.01%;无偿调拨(划转)56.61亿元,占73.96%;报废报损11.97亿元,占15.64%;其他7.95亿元,占10.38%。收益方面:全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收益0.03亿元,均已上缴国库。

(五)重点资产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地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面积2187.55万平方米,原值331.97亿元,净值287.94亿元;全地区行政事业单位车辆共7786辆,账面原值11.84亿元,账面净值3.71亿元;全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在建工程233.02亿元。

二、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管制度体系,印发《地区本级通用设备配备标准和最低使用年限》《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通知》等配套管理办法,不断健全规范管理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极大提升了全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质量、水平和行政事业单位的运行绩效。

(二)用好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扎实做好国有资产的规范管理和高效运营,积极向自治区财政厅申请在资产系统中行政事业单位增加减少变更,认真审核单位资产变化情况。目前,全地区1284个独立核算预算单位资产已全部纳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形成了横向到边(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纵向到底(地区—县市—乡镇)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架构,做到实时掌握全地区资产存量、增量、结构和分布,实现家底常清、动态监管、效率提高。

(三)强化国有资产日常监管。一是严把资产“程序关”。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紧紧抓住资产使用、处置等重点环节,利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办理资产使用、处置、产权登记等业务工作。2021年完成5个行政事业单位门面房出租审核备案工作。二是严把资产“入口关”。做到与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相结合,从源头上加强管控,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工作进行审核和监督,防止单位超标准购置资产。三是严把资产“出口关”。规范资产处置,2021年对54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销事项进行批复。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资产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部门间沟通协商机制还未有效建立,资产监管部门之间存在资源不共享、协同不到位问题,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仍处在探索阶段,分头管理的格局造成基础管理工作的规范、标准尚未完全统一,如在国有资产报告的编制办法和相关制度方面还需完善。

(二)部分国有资产管理基础薄弱。当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薄弱,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底数还不够清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尚处于试点研究阶段,还未形成完善统一的管理制度和计量计价标准,存在历史资料不完整、会计核算基础弱、价值计量方法不统一等问题。

(三)对资产管理工作重视还不够。部分单位资产管理意识淡薄,认为资产管理只是财务人员的事。单位普遍存在“重购置、轻管理”,“重资金、轻实物”的问题。部分单位长年不清理资产,有些使用年限超过十年、二十年,已经损毁、无法使用的资产长期挂在账上,有些新购置的资产未及时入账,造成家底不清,日常资产管理工作与账务管理脱节、有物无账、账卡不符、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的现象普遍存在,影响到单位配置资产。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健全体制机制。按照十九大提出的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要求,结合地区实际对现有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和完善,逐步研究构建涵盖国有资产全方位管理的制度体系,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建设,按照事、权、人相匹配的原则健全管理机构,充实监管力量。稳步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实行分类监管,强化管理责任,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不断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夯实管理基础。健全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行署及其组成部门要从源头上加强管控,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工作进行审核和监督,防止单位超标准购置资产。夯实财政预算管理基础,有序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避免重复配置。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摸清资产底数、政策底数和问题底数,督促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范国有资产会计核算和管理。

(三)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部门单位从上到下重视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资产管理人员培训和交流,提升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对教育、卫生系统及人员多、资金量大、资产多的单位设置管理职能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做到“管账的不管物,管物的不管账”,做到财务和资产管理人员职责分离。

(四)完善工作机制。从机制建设和制度创新入手,加强国有资产报告配套制度建设,规范国有资产报告和各专项报告的内容、格式和口径;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加快形成国有资产报告“一盘棋”工作态势,统筹推进全地区国有资产报告工作。  

(五)加强在建工程管理。进一步加强在建的教育用房、公租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业现代化建设项目等专项清理力度,尽快验收、决算、审计,及时转入固定资产进行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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