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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13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1-07-27 08:09  来源: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浏览次数:23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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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代表: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于田县达里雅布依乡搬迁点-阿和公路连接公路缺口资金的建议》(建议编号113)收悉,该《建议》由和田地区行署主办,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于田县达里雅布依乡搬迁点-阿和公路建设项目,属于田县农村公路建设范畴,公路设计为二级公路,目前存在一定投资缺口。该项目建成后将带动于田经济快速

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于田县达里雅布依乡搬迁点-阿和公路连接公路缺口资金的建议》(建议编号113)收悉,该《建议》由和田地区行署主办,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于田县达里雅布依乡搬迁点-阿和公路建设项目,属于田县农村公路建设范畴,公路设计为二级公路,目前存在一定投资缺口。该项目建成后将带动于田经济快速发展,加速于田农产品及经济作物流通,对推动于田旅游业发展及乡村振兴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尽快解决项目资金缺口,2020年10月15日和田地区交通局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行文,请求将达里雅布依乡搬迁点-阿和公路建设项目纳入自治区“十四五”建设规划,并解决建设资金。2021年3月30日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发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补助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主要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将“十三五”期间国家倾斜支持和田地区建设农村公路建安费补助标准100%调整为约30%,剩余资金需要地方筹措。同时,根据2019自治区制定《自治区交通运输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农村公路的建设属于地、县财政事权,资金原则上由地州市、县政府通过自身财力解决,对于市、县级人民政府存在收支缺口的上级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支出。鉴于和田地方财力不足,自给能力差,无法承担自筹部分资金,为推动该项目建设,目前列入和田地区“十四五”规划。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和援疆省市关于该项目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同时根据国家11部委联合印发《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争取脱贫县延续执行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政策促进该项目早日建成、惠及于民,进一步促进于田旅游、经济快速发展,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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