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产业促就业 以就业促脱贫
我区出台24条措施扎实推进脱贫攻坚
记者从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获悉:日前,新疆制定出台24条措施,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这24条措施,主要涉及促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强化财税金融支持、推进扶贫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消费扶贫、有序恢复农业生产、保证群众基本生活等六个方面。”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巡视员鲍广途说,“其中,有17条都集中在促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强化财税金融支持、推进扶贫项目建设这三个方面。以产业促就业,以就业促脱贫,依然是今年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和转移就业,《措施》提出,要抓住重大项目建设和企业复工复产的有利时机,优先组织贫困劳动力返程返岗和外出务工;依托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加强对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的摸排工作,建好台账;对暂时难以外出但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积极发动本地企业、合作社、农业基地、村集体经济企业等开发一批就地就近就业岗位;对有转移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积极应用现代化远程或线上培训等手段,开展订单、定岗就业技能培训、国家通用语言培训和基本劳动素质培训。
为克服疫情对产业扶贫项目的影响,《措施》提出,要强化财税金融支持,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产业扶贫项目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支持,解决“卖难”问题;优先安排受疫情影响企业、贫困群众实施新的产业扶贫项目;鼓励贫困人口返乡创业,继续落实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财政贴息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对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的返乡创业基地、初创企业给予优先支持,激发各类带贫主体积极性,更好地就近就地带动贫困人口就业,实现务工增收。在推进扶贫项目建设方面,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推动资金早支出、项目早见效、贫困群众早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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