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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第二批)

时间:2024-04-20 21:01  浏览次数:2400

截止2024年4月20日,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和田地区生态环境信访件23件,现将第二批交办问题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

受理编号2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和田地区火车站附近的华威电厂存在建厂环保设施不达标,厂周边几十户空气质量较差,建厂初期地区发改委在信息网络公开了华威电厂立项环评书,地区生态环境局对华威电厂环保设施不达标,在网络已公开并限期整改。厂周边居民曾向地区环保局反映该问题,环保局答复华威电厂在保供期结束后重新配置环保设施,但在2019年底仍未更换环保设施,附近住户污染情况未得到改善,希望自治区督察组尽快核实华威电厂空气污染问题。

和田市,地区发改委

经和田市人民政府、地区发改委调查核实,一是华威和田热电厂2×135MW机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1年8月25日经环保部审批通过,环审〔2011〕233号。2016年6月14日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下发关于华威和田发电有限公司2×135MW热电机组工程项目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先期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合格的函,验收文号新环函〔2016〕730号,该企业建设环评及验收文件基本齐全,建厂环保设施情况不属实。经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和田地区发改委核查,华威电厂未建厂初期,地区发改委未在网络公开立项环评书,地区生态环境局未公开环保设施不达标并限期整改相关内容。二是关于“厂周边几十户农户空气质量较差”问题经核查情况属实,该电厂因建成后周边逐步新增居民区,同时因建设时针对无组织排放管理不严格,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存在差距,自2019年起每年均有若干周边居民因影响环境进行投诉,主要投诉内容包括蒸汽排口方向朝向居民区方向,粉煤灰、炉渣污染人居环境两个方面。2023年华威电厂因经营不善启动破产程序,2023年实际生产时间不足50天,2023年12月,自治区电力调度中心要求华威电厂参与冬季电力保供,2024年1月17日,华威电厂开始恢复生产,但因煤炭供应问题,目前该电厂仅一套机组在生产,产能约为设计产能的60%。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一是针对粉煤灰、炉渣问题,该企业采取了措施进行整改,但只能短期见效,为长期解决此问题,和田市生态环境局责令其规范开展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作,目前该企业正在积极开展此项工作。二是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和田市分局与2024年3月向华威电厂下达工作提醒函,要求其在非保供期限内,未完成超低开发工作前不得进行纯商业生产经营活动。三是和田市计划2024年4月20日、21日对和田华威发电有限公司所排放的废气、厂界无组织排放的相关污染物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和前期调查情况进行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问责情况:无



此问题正在办理中。

2

受理编号3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和田市塔乃依北路69号中南海小区居民反映:8号楼6单元18层顶楼用铁皮焊制笼子畜养家禽及鸟类,有难闻气味,产生许多垃圾未及时处理,曾向社区反映此问题,社区人员答复畜养居民有政府获准批文,社区未能处理,希望督察组能核实问题,使小区居住环境得到改善。

和田市

和田市城市管理局现场核查认定,和田市中南海花园小区8号楼3、6、7单元楼顶有3处鸽笼,均未办理相关手续,属违章建筑。

属实

处理情况:和田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前往8号楼3、6、7单元楼顶现场勘察,找到违规建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目前已拆除2家(8号楼3、6单元楼顶鸽笼),剩余1家未拆除(8号楼7单元楼顶鸽笼),目前正在按程序办理中。

问责情况:无

此问题正在办理中。

3

受理编号4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216省道110公里处达炜洗煤厂厂房距216省道不足10米,工厂拉煤车进出造成省道道路拥堵,并看见废水有排放到玉龙喀什河的情况,希望自治区督察组能核实并整改。

和田县

和田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行业部门现场核查情况如下:新疆达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0月至今处于停产状态。和田县前期已对216省道115公里(投诉人反馈110公里处)处达炜洗煤厂段采取道路管控措施,经核查,现场是由安全生产原因车辆需排队等候上下山,该路段不存在拉煤车进出造成省道道路拥堵情况。该公司主要从事煤炭批发经营(洗选加工)等经营活动,现场主要生产设施为洗煤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产生的生活污水收集后用于绿化、洒水降尘。2024年2月,因降雪量较大,该公司工作人员路面积雪清理至收集池内,导致该收集池内存有部分雪水,该污水收集池距离玉龙喀什河支流 70余米,和田县检查人员要求企业抽干池内积水后进行检查,并未发现污水排放管道。和田县综合认定,该信访投诉案件不属实。

不属实

处理情况:和田县将持续做好洗煤厂和矿山路段的交通道路整治工作,设置交通安全提示牌,科学管控进出山车流,确保车辆有序行驶。

问责情况:无



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和田地区期间:2024年4月10日-4月29日

投诉举报电话:0903-2513608,邮政信箱:和田地区A035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10:0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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