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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市上半年空气质量分析报告

时间:2023-09-23 17:58  浏览次数:4808

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生态环境监测站开展了2023年和田市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分析工作。通过对和田市环境空气质量PM10、PM2.5等污染因子进行数据监测,分析环境空气质量指标的变化,现将和田市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分析报告向社会予以公开。



附件:和田市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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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市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分析报告


和田市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有效监测181天。全市空气质量达到一、二级优良天数为16天(优天数1天,良天数15天),约占总监测天数的8.8%,比去年同期减少25天,同比下降13.9%;三级(轻度污染)天数为63天,约占总监测天数的34.8%,比去年同期增加6天,同比上升3.3%;四级天数(中度污染)为38天,约占总监测天数的21.0%,比去年同期增加11天,同比上升6.1%;五级(重度污染)天数为13天,约占总监测天数的7.2%,比去年同期增加5天,同比上升2.8%;六级(严重污染)为51天,约占总监测天数的28.2%,比去年同期增加3天,同比上升1.7%;和田市上半年空气质量总体较2022年同期出现明显下降。

首要特征污染物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为主,其作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有175天,占比96.7%,同比上升2.2个百分点;其次是PM2.5和O3,PM2.5作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有3天,占比1.65%,同比下降4.95个百分点;O3作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也为3天,占比1.65%,同比下降0.55个百分点。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447μg/m3(未扣除沙尘天气),同比无变化,日均值达标率8.3%;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99μg/m3(未扣除沙尘天气),同比下降8.3%,日均值达标率54.7%。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浓度较去年有所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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