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营经济促进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政策法规精神,为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切实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现将和田地区损害营商环境、影响民营经济发展问题线索举报电话公布如下。
一、受理范围
受理在全地区范围内,各类市场主体反映的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务,损害营商环境、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线索。主要包括:
1.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方面:在企业开办、项目审批、行政许可、政务服务等过程中,存在“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推诿扯皮、效率低下、违规设置前置条件、超时限审批;不落实“一窗受理”、“一网通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等问题。
2.执法监管和公平竞争方面:执法不规范、简单粗暴、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违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定,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在市场监管中设置壁垒,搞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垄断经营,妨碍公平竞争;对新业态、新模式包容审慎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3.税费和要素成本方面:违规设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向企业乱摊派、乱罚款、乱募捐;在融资、用地、用工、水电等要素保障方面设置障碍或不合理限制等问题。
4.政府诚信和契约精神方面:政府及其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履行与市场主体依法签订的合同、协议,不兑现招商引资承诺,“新官不理旧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不依法给予补偿等问题。
5.政商关系和廉洁从政方面: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在企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吃拿卡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违规插手企业经济纠纷或干涉其自主经营权;接受企业宴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行为。
6.政策落实和诉求响应方面:国家和自治区、地区出台的惠企利企政策不落实、打折扣、搞变通;对企业反映的合理诉求漠不关心、久拖不决;其他损害营商环境、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
二、举报电话
|
和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0903-2512392 |
|
和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0903-2523158 |
|
和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0903-2021720 |
|
墨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0903-6564659 |
|
皮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0903-7866618 |
|
洛浦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0903-6622988 |
|
策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0903-6712048 |
|
于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0903-6812004 |
|
民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0903-6750172 |
三、受理时间
监督电话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
夏季(5月1日至9月30日):10:00-14:00,16:00-20:00
冬季(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10:00-14:00,15:30-19:30
四、举报须知
1.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客观、真实地反映问题,尽可能提供明确的时间、地点、人员、具体事项等内容,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
2.提倡实名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3.对属于受理范围的线索,我们将按程序及时核实处理,并将结果反馈给实名举报人。
4.举报人应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诬告陷害他人,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或干扰正常工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对于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或纪检监察、信访渠道解决的事项,请向相关机关或部门反映。
我们诚挚欢迎广大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提供问题线索,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共同为推动和田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
和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