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是地区行政公署工作部门,为正县级。主要职责有: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和地委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研究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意见建议。承办地区民族工作有关协调机制的具体事务,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
地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共有5个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民族团结进步促进科、民族事务科、文教宣传科。
办公地址:和田市昆仑路1号
办公时间:夏季10:00至14:00,16:00至20:00;冬季10:00至14:00,15:30至19:3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姓名:吾买尔·吾布力
联系电话:0903-2023920,传真:0903-202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