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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4-11-20 12:41  浏览次数:6976

和地财金〔2024〕33号


各县市财政局: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新财金〔2024〕45号),现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详见附件)。为做好资金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项目名称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5Z155110010001”,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899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支付性支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为直达资金,直达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请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请按照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12月10日前将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奖补资金支出完毕。


附件:2024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和田地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14日


附件


2024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县市名称

此次下达资金数

1

和田市

-53.12

2

和田县

0

3

墨玉县

-364.47

4

皮山县

-252.41

5

洛浦县

-1919.84

6

策勒县

-300

7

于田县

-1504.16

8

民丰县

0

合计

-4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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