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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鲁瓦提水利枢纽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的公示

时间:2023-11-16 15:41  浏览次数:7656

为切实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保障工程安全和效益充分发挥,根据《水利部关于切实做好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运管〔2021〕164号)、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新水办〔2021〕206号)文件要求,经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审查同意,现对乌鲁瓦提水利枢纽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情况公示如下:

乌鲁瓦提水利枢纽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划界技术设计书和技术报告内容齐全,施测精度符合规范要求,点之记和定界图绘注正确,验收符合法定程序。依据勘界资料,乌鲁瓦提水利枢纽工程管理范围面积31198.878亩(和田县17345.192亩,墨玉县13853.686亩),保护范围面积6690.068亩(和田县3868.88亩,墨玉县2821.188亩),合计划界面积37888.946亩。包括水库库区水域、工程大坝、泄洪排沙洞、溢洪道、冲砂洞、发电引水洞、运行管理区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瓦提水利枢纽管理局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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