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田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田地区财政局对2023年8月底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现将拟清理结果公布如下:失效的政策性文件1件。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和田地区财政局宣布失效的政策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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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 
				
					 文号  | 
				
					 失效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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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和田地区对县市财政管理工作考核与激励办法》的通知  | 
				
					 和地财预〔2020〕98号  | 
				
					 2023年3月22日  | 
			
	
和田地区财政局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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