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农业农村局于2024年6月正式挂牌成立。地区农业农村局是地区行政公署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加挂和田地区乡村振兴局(以下简称地区乡村振兴局)、和田地区畜牧兽医局牌子(以下简称地区畜牧兽医局)牌子。
地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区农业农村局,接受地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地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和地委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地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地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1个正科级内设机构:
秘书科。负责处理地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参与地区“三农”工作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督促检查“三农”政策和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三农”工作信息搜集整理和利用工作。承担“三农”骨干人才培养有关工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事项。指导开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乡村振兴试点示范。研究提出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建议。开展“三农”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承担全地区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项目实施有关工作。
科长:王举贤
联系电话:0903-2513781
和田地区农业农村局单位基本情况,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与改革科、发展规划科、计划财务科、种植业和农药管理科、畜牧科、兽医科、渔业渔政和饲料饲草科、乡村产业发展科、乡村建设促进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监测帮扶科、区域协作促进科、监督检查科、市场与信息化科、科技教育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田建设管理科、组织人事科。
单位负责人:吾卜力·麦麦提(局长)
详细地点:和田市古江南路30号
电话:0903—2513056
传真:0903-2512104
和田地区农业农村局现有下属事业单位分别是:正县级事业单位(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地区农牧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副县级事业单位(新疆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和田地区分校、地区动物疫病控制与诊断中心、地区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心、地区种业发展中心、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正科级事业单位(地区畜牧技术推广站、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地区乡村振兴数据监测中心、地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中心)。
所属事业单位职能职责
和田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职责
负责种植业技术引进,从事对农作物新品种引进,找出适宜我地区土壤、气候和环境要求的新品种后开发适应试验和品种对比试验;负责种植业技术示范,对选育出新品种在进行积极推广前先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地块进行示范性种植,为全面制定出相关的技术规范。负责地区农业技术推广的相关工作等。根据职责,内设7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作物栽培科、土肥科、土壤测试中心、植保科、园艺特产科、研究所。
办公室负责人:周泓
联系电话:0903—6185006(传真)
详细地址:和田市古江南路30号
新疆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和田地区分校职责
为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搞好服务。组织、协调各县市分校实施农村实用人才输送和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贯彻落实新疆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承担全地区农广校体系师资队伍培训;指导和组织各分校面向“三农”开展技术推广、科学普及信息传播、政策宣传工作。根据职责,内设办公室、教务与培训科。
校长:麦图荪·伊斯拉木
详细地址:和田市古江南路30号
联系电话:0903—2513109
和田地区动物疫病控制与诊断中心职责
负责全地区动物疫病免疫、防治、监测、检测、预报及计划、组织等工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工作;动物疫病实验室监测、检测、诊断等工作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报告等工作;负责动物疫病防控信息上报等工作;负责兽医技术咨询服务、地区动物疫病防治技术培训等工作。根据职责,内设办公室、动物疫病防治科、动物产品质量检测科。
主任:陈华
联系电话:0903-2516882 0903-2023646
详细地址:和田市台北路阿瓦兽医巷85号
和田地区农牧机械化发展中心职责
负责全地区及县市农机新技术推广相关工作 。根据职责,内设农机推广科。
副主任:黄健
联系电话:0903—2513015
和田地区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心职责
负责全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指导和服务;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规范建立、运作及人才培育,组织开展示范性农民专业合合作社、家庭农场评定和监测;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规范发展;承担农村经营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和运行维护;开展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参与组织实施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相关业务培训工作。根据职责,内设业务科。
主任:程龙
联系电话:0903—2513056
详细地址:和田市古江南路30号
和田地区种业发展中心职责
实施地区各类农作物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与展示;实施《农作物种子工程》建设;做好农作物原种的生产、扩繁;完成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工作;开展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服务工作。做好种业信息采集、汇总、供需形势分析;做好农作物种子专业统计。开展农作物种子专业技术培训。根据职责,内设种业科。
负责人:杨成
详细地址:和田市古江南路30号
联系电话:0903—2057323
和田地区畜牧技术推广站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有关畜禽品种改良、繁育、畜牧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
(2)制定地区畜禽品种改良发展方向和规划,指导全地区畜禽品种改良工作、畜牧技术推广、种畜禽监管工作、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畜牧业产业标准化生产工作。
(3)组织畜禽良种的推广、繁育和使用工作,培育或推广畜禽新品种,组织推广畜牧新设备、新技术。
(4)组织开展优良种畜禽登记,向社会推荐优良畜禽品种;承担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验收的技术评审,对种畜禽场进行登记管理,承担种畜禽引种备案和种用性能评估,负责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具体工作。
(5)参与各级组织科技下乡、科技入户等科技推广活动。组织实施全区家畜繁殖工等畜牧专业技术人员及农牧民畜牧技术培训。开展畜牧业技术咨询、合作与交流。
(6)负责养殖场(小区)备案登记、管理、信息更新;畜禽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应用;畜牧业生产信息平台工作。
(7)配合、协助上级下达的畜牧试验研究课题、项目的实施,独立承担自治区、地区畜牧试验研究课题、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8)承办地区农业农村局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刘黎
联系电话:0903—2512737
详细地址:和田市古江南路30号
和田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职责
承担全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职责,负责地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的产品认证等相关工作。
主任:阿提克木·吐送托合提
联系电话:0903-2512907
详细地址:和田市塔乃依南路267号
和田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职责
主要履行动物卫生、饲料兽药、畜禽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植物检疫、渔政等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监管工作;负责组织查处辖区内跨区域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监督指导辖区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集中行使执法权,以和田地区农业农村局的名义统一执法。
地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中心
负责指导服务各县市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帮扶产业相关政策。研究帮扶产业有关政策,按照地委提出帮扶产业发展要求,起草相关措施和办法。指导服务各县市开展光伏扶持、帮扶车间、小额信贷、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等工作。
负责人:陈凯强
联系电话:0903—2513056
详细地址:和田市古江南路30号
地区乡村振兴数据监测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委、行署乡村振兴工作方针政策,收集、采集维护全地区信息数据。做好帮扶信息数据分析,为地委、行署决策部署提供数据依据。指导县、乡、村开展好数据监测管理工作。定期对全地区脱贫户信息数据维护更新并进行监测,并形成分析报告。指导县(市)、乡(镇)、村做好信息采集工作。通过大数据平台多维度分析和田地区脱贫数据。做好脱贫项目实名制管理工作,日常信息数据的统计上报等工作。
负责人: 吴畏
联系电话:0903—2513056
详细地址:和田市古江南路30号
和田地区农业农村局科室主要职责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档案、保密、机要、政务公开、新闻宣传,以及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等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牵头落实巡视巡察工作。
办公室负责人:姚丽
联系电话:0903-2513056
2.政策法规与改革科。承担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规范性文件及重大政策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农业农村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行政应诉以及政务服务的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地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和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措施。承担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有关工作。
负责人:尹德胜
联系电话:0903-2513056
3.发展规划科。统筹研究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规划,开展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分析,提出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研究拟订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组织编制、审核农业农村产业专项规划。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承担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
科长:张海英
联系电话:0903-2513056
4.计划财务科。研究提出地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地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组织编报部门预算和决算。组织部门预算执行并监督管理。研究提出中央、自治区和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的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承担发展设施农业相关工作。参与农村金融政策制定。负责机关财务,指导监督局属各预算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科长:刘燕
联系电话:0903-2512795
5.种植业和农药管理科。拟订种植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研究起草农作物种业发展政策计划。负责拟订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科长:于海洋
联系电话:0903-2513056
6.畜牧科。研究起草畜牧产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负责实施畜牧业结构调整。承担畜牧业综合生产形势分析工作,研究起草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管理与利用,种畜禽管理及畜禽良种推广利用。负责生鲜乳生产管理。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指导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
负责人:田国兵
联系电话:0903-2513056
7.兽医科。研究起草和组织实施动物疫病防治规划、畜禽屠宰行业规划,拟订兽医行业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动物疫病防治和动物疫情应急管理。指导兽医实验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动物防疫体系和兽医队伍建设。负责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管理。负责畜禽屠宰行业监督管理。指导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出入境动物检疫工作。
负责人:阿不力孜·阿不都力米提
联系电话:0903-2513056
8.渔业渔政和饲料饲草科。研究起草渔业发展政策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渔业安全生产。研究起草和组织实施饲料饲草行业发展规划。监督管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负责饲料工业生产统计监测。指导饲草良种体系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和加工流通。
科长:杨权良
联系电话:0903-2513056
9.乡村产业发展科。组织协调地区乡村产业发展,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乡村帮扶特色产业发展有关工作。承担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
科长:李杰鹏
联系电话:0903-2513056
10.乡村建设促进科。协调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负责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指导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健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
负责人:秦辉
联系电话:0903-2513056
11.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参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承担统筹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推动农村文化发展和移风易俗,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承担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
副科长:依力夏提·帕尔夏提
联系电话:0903-2513056
12.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和流转、纠纷调解仲裁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承担农民承包地的改革与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信访工作。指导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承担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有关工作。
负责人:阿地力江·买买提明
联系电话:0903-2513056
13.监测帮扶科。承担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组织落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政策,指导脱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配合推进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协调推动脱贫劳动力就业,指导开展有关技能培训。协同推进脱贫地区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
负责人:刘聚晶
联系电话:0903-2513056
14.区域协作促进科。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协调服务厅级领导联系乡村振兴工作。协调组织地区定点帮扶、地区内协作帮扶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组织开展地区部门单位定点帮扶、地区内协作帮扶成效考核评价工作。承担脱贫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提出促进外向型农业发展的建议。指导“一带一路”建设农业“走出去”相关工作。指导国有农牧场完成国家、自治区和地区交给的政治、经济任务。
科长:郑亚军
联系电话:0903-2513056
15.监督检查科。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关重大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并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负责人:李方洁
联系电话:0903-2513056
16.市场与信息化科。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负责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农业农村信息化和数字乡村建设有关工作。协调推进“新疆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认定、管理工作。
负责人:杨开飞
联系电话:0903-2513056
17.科技教育科。承担推动地区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承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工作。
负责人:图尔汞·图尔荪
联系电话:0903-2513056
18.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工作。收集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监管工作。
负责人:王雪莲
联系电话:0903-2513056
19.农业机械化管理科。研究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有关规范性文件、农机技术标准和作业规范。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机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农机作业安全。
负责人:康宏
联系电话:0903-2513056
20.农田建设管理科。研究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方案。组织开展耕地质量管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新增耕地质量鉴定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指导将永久基本农田逐步建成高标准农田。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工作。
科长:丰西仕
联系电话:0903-2513056
21.组织人事科。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人:刘芸
联系电话:0903-2513056
办公时间:夏季10:00至14:00,16:00至20:00;冬季10:00至14:00,15:30至19: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