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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统筹整合部分)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时间:2021-05-25 17:31  浏览次数:4711

根据《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统筹整合部分)预算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收到2021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统筹整合部分)10584万元。

二、分配原则

1、自治区财政厅与项目主管部门,按照“切块法筹集,因素法分配,原渠道下达”的原则,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的涉农资金切块分配方案,按照“资金渠道不乱、资金性质不变”的原则,原渠道分配下达资金。各地州按照自治区统筹整合资金的要求,对本级财政涉农资金进行整合,按因素法测算切块分配下达到试点贫困县。

2、脱贫攻坚规划,本级行业单位分配方案,上级财政部门分配方案等等。

三、分配结果

2021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统筹整合部分)分配表

2021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分配表(统筹整合部分)
单位:万元
单位/地州 金额
和田地区 10584
墨玉县 1008
和田县 3024
洛浦县 504
于田县 4032
民丰县 504
策勒县 1008
皮山县 504

四、监督电话

电话号码:2021866-6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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