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职能 » 正文
 

和田地区公安局机构职能职责

时间:2025-03-28 16:32  浏览次数:22214


一、主要工作职能

主要职能: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及上级公安部门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规章;研究拟定本地区公安工作的制度和有关措施;指导、部署、督促检查全地区公安工作的落实。组织、指导、协调、实施全地区公安法制度建设和法治宣传工作、维护交通秩序、信息化建设等公安机关业务工作。承办地委、行署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和田地区公安局内设机构25个。

警令部负责人:胡淳银,联系电话:0903-2087297;

政治部负责人:刘晓红,联系电话:0903-2087252;

警务督察支队负责人:王虎斌,联系电话:0903-2087222

治安管理支队负责人:梁建军,联系电话:0903-2087126;

交通警察支队负责人:力提甫江·艾尼玩,联系电话:0903-2080234;

出入境管理支队负责人:李岷洋,联系电话:0903-2087216;

信访科负责人:阿不都艾尼·米吉提,联系电话:0903-2087527;

三、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及邮政编码

1.地区公安局机关办公楼地址:和田市迎宾路691号;

2.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办公楼地址:和田县布扎克乡库萨村509号2层201号(中储粮库对面);

办公时间:夏季10:00至14:00,16:00至20:00;冬季10:00至14:00,15:30至19:30(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848000。


上一篇: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下一篇:习近平会见国际工商界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