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乡村振兴 » 正文
 

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项目部分)预算的通知

时间:2020-04-17 17:44  浏览次数:2981


各县(市)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项目部分)的通知》,现下达你县(市)2020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预算  万元。此款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请按照资金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

一、请你县(市)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执行单位,加快支付进度,及时兑付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你县(市)2020年度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一并下达(详见附件2),作为资金绩效考核的依据,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反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每月20日前反馈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填写《农业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跟踪反馈表》(详见附件3)。


附件:2020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项目部分)预算分配表

上一篇: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部分)预算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下达2020年自治区畜牧生产发展​资金(项目部分)预算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