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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安排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019年预算指标的通知

时间:2019-05-21 11:02  浏览次数:3336

地财教〔2019〕22号

关于提前安排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019年预算指标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019年预算指标的通知》(财文〔2018〕122号)和《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5〕527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安排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019年预算指标的通知》(新财教〔2018〕290号)精神,经研究,现提前安排你县(市)2019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支出列“207文化和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相关科目。待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请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此次,我们已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相关要求,参照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我区2019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额度,随文下达我区整体绩效目标,请结合你县(市)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你绩效目标,并于30内报送教科文科。

附件:资金分配表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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