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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于田县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8-13   浏览次数:7106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结合于田县实际,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单位进行了督查,内容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同时对全县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总结,现将工作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今年以来,于田县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始终坚持以服务经济建设、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重新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由县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按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收集、录入、整理及装定工作;同步完成网上录入工作;不定期地进行培训及宣传工作。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根据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信息员,县电子政务办公室全县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的审核与决策,全面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县共78家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均安排了专(兼)职人员担任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信息采集、发布等工作,电子政务办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等工作。同时计划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今年的目标考核,把工作任务、责任分解到各单位。

二、完善制度、优化机制。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制定了相关的信息公开制度,有效促使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工作质量。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进一步关注和参与信息公开工作,于田县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政府网站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内容及意义,重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加强宣传,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四、加强培训、扩充队伍。开展过多次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注重培训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员素质基础。

五、创新方式,积极推进。要求涉及政务公开的78家单位按照公开目录整理。由电子政务办、保密局不定期抽查各部门政务公开情况,对在督察中发现公开不到位的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对公开内容有问题的单位,及时对本单位进行自查整改,对不进行整改的单位,将给予全县通报批评。

六、公开内容,按时完成。该县积极主动公开概况信息、计划总结、法规公文以及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发布本单位的各职能和办事程序、服务事项的依据、要求、时限、结果,办事人员的责任及监督投诉途径以及工作动态等。2011年于田县通过门户网站对外累计公布信息3000余条。(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从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其中,于田县重点公开内容有:1、政府职能;2、政策法规;3、重大决策;4、资金管理;5、公共资源;6、人事管理;7、公共服务;8、工作信息;9、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七、公开方式、全面规范。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进行公开;通过广播或宣传纸进行公开。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11年度于田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群众提出其他方面政府信息公开的请求。因2011年度于田县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情况,不存在按照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问题。截至目前,该县未发生针对有关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于田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很多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公众的需求,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一是有关决策、规划、听取公众意见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不稳定,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

为进一步提高于田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2、提升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积极探索新形势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

3、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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