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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民丰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2010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2-08-13   浏览次数:7314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就民丰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为2010年12月31日前,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民丰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联系;邮编:848500;电话:0903-6750443;电子邮箱:mfzfbgs@126.com。

本报告内容主要为民丰县人民政府截止2010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根据《条例》和《办法》由各单位提交公布,可参见各单位政府网站或其它媒体上所发布的相关内容。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民丰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和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民丰县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以《条例》和《办法》等法规为依据组织开展。

(一)健全组织机构

2010年为规范有序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我县电子政务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确定了县政府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为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承担政府机关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做好信息等级定级工作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防止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出现涉密,民丰县政府电子政务室派出业务骨干残疾了为期一周的网站信息安全培训班,并做好网站信息安全等级定级申报工作。

(三)完善相关制度和规范

为指导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顺利开展,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民丰县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民政办[2010]28号文件),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和时限。

(四)依法多种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在和田信息网政务信息公开栏目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用于发布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有关信息。二是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发布,以方便查询和利用公开信息;三是在政府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下,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民丰县人民政府根据主动公开信息的要求,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止2010年12月31日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4条。其中,政府职能类信息3条,占1.3 %;政策法规类信息45条,占20%;重大决策类信息15条,占6.7%;资金管理类信息10条,占4.5%;公共资源类15条,占6.7%;人事管理类信息5条,占2.2%;社会服务类28条,占12.7%;工作动态类信息103条,占45.9%;其他类信息无,占0%。主动公开了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普通文件和的重大会议情况,并及时公布了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灾情、突发公共事件、防汛抗旱方面的信息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规定》开展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从2010年1月1日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数。

四、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

民丰县电子政务办公室承担民丰县人民政府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有兼职人员2人负责具体工作,目前尚未开展收费工作,主要原因是没有相关收费标准。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思路

2010年我县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

一是相关配套制度还不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推进、考核检查等工作制度不健全,需要尽快组织制订和完善。

二是现阶段依申请公开工作没有全面开展,工作缺乏规范,需要大力推进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相关工作。

三是基础保障工作需要加强。民丰县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时间短,工作中的协调、人员的保障等工作机制还不完善,需要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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