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行政公署
经地区商务局党组研究决定,对符合建设条件的加油站建设项目审批结果(见附表)予以公示,现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并就有关注意事项公示如下:
一、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均可来人、来电、来信向和田地区商务局反映。(联系电话:市场体系建设科:0903—2032028;联系地址:和田市阿恰东路61号,邮编:848000)
二、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的具体内容。为便于调查核实,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
三、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11月26日起至2025年12月2日止。
和田地区商务局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