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行政公署
今年以来,和田地区应急管理局持续加大安全生产领域监管执法力度,积极推动和田地区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进一步加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曝光率,起到警示作用。地区应急管理局从应急管理部2025年审核通过的13起典型案例中着重选取并公布2起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一、墨玉县志泰能源贸易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基本案情】行政机关:和田地区应急管理局;行政相对人:墨玉县志泰能源贸易有限公司。事由:2025年6月13日受理墨玉县志泰能源贸易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时发现,墨玉县志泰能源贸易有限公司2025年5月6日《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排孜来提·买买提,《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为周敏,未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办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手续。
【处理理由及结果】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十四条规定,因墨玉县志泰能源贸易有限公司加油站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决定对墨玉县志泰能源贸易有限公司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二、和田县骁睿能源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履行职责,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案
【基本案情】行政机关:和田市应急管理局;行政相对人:和田县骁睿能源有限公司。事由:2025年4月25日上午,地区应急管理局开展执法复查工作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存在如下问题:1、卸油区静电接地报警器未通电;2、液位仪功能已关闭,无报警、卸油记录;3、2号柴油机计量器存在漏油。
【处理理由及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决定对和田县骁睿能源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共人民币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对和田县骁睿能源有限公司经理许某某给予行政处罚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对和田县骁睿能源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黄某某的给予行政处罚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
和田地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