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行政公署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地区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养老机构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真正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的工作机制,切实推进相关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结合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督促民政服务机构全面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工作要求,严厉打击和坚决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有效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着力促进全区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和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界定监管范围、明确安全监管频次。确保和田地区民政局、和田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田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养老机构的联合监督、检查、指导到位,确保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到100%,非法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到各民政服务机构的工作实际中去。
(二)强化对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做好“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的监督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
(三)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减灾防灾日”和“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督促各民政服务机构抓好工作人员和供养对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四、联合监管内容
(一)抽查方式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二)牵头部门
和田地区民政局负责牵头组织,从养老信息系统中按照抽查比例随机抽取养老机构名单。
(三)参与部门
和田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田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专人负责联合抽查工作。
(四)抽查时间
2025年2月28日至10月31日之间
(五)抽查对象范围、比例及频次
1.范围:检查对象名录库中运行的养老机构;
2.比例:抽查检查对象数量占总数的30%;
3.频次:一年1次。
(六)抽查事项类别
重点检查事项、一般检查事项
(七)抽查事项清单
1.对养老机构的从业人员、设施、服务质量、管理、信誉情况监督检查;
2.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情况的监督检查;
3.养老机构食品安全检查;
4.养老机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八)抽查事项内容
参照自治区民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新民规发〔2023〕8号)中养老机构重点检查事项清单和养老机构一般检查事清单的内容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和田地区民政局、和田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田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要根据本计划的要求,结合本领域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保证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市)民政局、养老机构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抽查工作,并将其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
(二)即查即改,落实责任。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查出的各类隐患要督促机构及时整改,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并做好执法检查“回头看”,严防隐患整改不落实、走过场。 在日常监督检查中未发现问题的,也要作好检查情况记录,建立台账。
和田地区民政局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