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和田地区行政公署

政府信息公开

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05   浏览次数:20次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903-2022459            

通讯地址:和田市古江南路277号   邮政编码:848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疆喀河管业有限公司复合管材生产

厂房改造及设备购置项目

和田地区墨玉县

新疆喀河管业有限公司

湖南明森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建设1条连续缠绕玻璃钢夹砂管道生产线,新购置设备混料机、挤出机、收卷机、打包机、空压机等设备。

 (一)制定施工期污染防治计划。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期扬尘和噪声污染,妥善处置施工废水和建筑垃圾,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做好厂区固废清理和绿化、硬化工作。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缠绕、固化废气经负压收集至1套蓄热催化燃烧装置(RCO)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切割、修整废气设置集气罩,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无组织废气车间密闭、加强清洁生产,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二级标准限值;厂区无组织VOCs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试压水经管道水压试验机下方10m³循环水池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园区下水管网,最终进入墨玉县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A级标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基础减振、设备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四周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布袋定期送至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促进剂)由厂家定期回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标准要求。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含油废弃手套及抹布)暂存至10㎡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废催化剂)需更换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

(六)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加强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环境风险可控。

 

2

洛浦县众康中医诊所楼建设项目

和田地区洛浦县

和田众康维吾尔医药业有限公司

新疆环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新建一座门诊楼,层高四层,配套建设相应的辅助设施。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收集后经“UV光氧化+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对污水处理站加盖密闭,池体封闭,定期喷除臭剂、按时清掏污泥,无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限值要求。在病房、化验室等部门安装送排风系统三级过滤消毒处理。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医疗废水、生活污水暂存污水处理站内,采用“化粪池+格栅+AA/O工艺+二氧化氯消毒”工艺,处理后排放的废水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洛浦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检验室废水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集中收集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合理布置、基础减振、安装双层玻璃等降噪措施,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药废料、废包装材料、药渣收集后外售;污水站污泥经消毒后交由资质单位清掏、处理;废活性炭、废UV灯管在危废间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针灸、康复理疗过程中的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垃圾临时堆放点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其收集、贮存、转运、处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

(六)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加强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环境风险可控。

 

3

新疆中阗祥龙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6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和田地区和田县

新疆中阗祥龙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新疆中环合创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新建2条生产线,年产60万m³(144万t/a)混凝土,同时配备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车辆运输密闭,苫布覆盖、洒水降尘,使用国家质检合格的柴油、使用环保型运输车辆、及时保养;原料堆场、料仓及输送廊道密闭;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搅拌楼配备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厂区通过道路硬化及洒水降尘,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0.5mg/m³的要求。危废暂存间加强通风,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排烟管道,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试行)》(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经砂石分离机、清洗池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搅拌工序;生活污水排入54m³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须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用于生态恢复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B级标准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噪声设备、动力传动、各类电机设备底座安装减震器、减震垫等降噪措施,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清洗池底泥、砂石分离机砂石、落地粉尘、筒仓收尘及搅拌机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废布袋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桶中,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废机油、废机油桶收集后存放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加强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环境风险可控。

 

4

于田县美斯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和田地区于田县

于田县美斯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昆玉市宏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2个生产车间、水泥库房、库房、办公生活用房以及室外辅助公用工程设施建设。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车辆运输密闭,苫布覆盖、洒水降尘,使用国家质检合格的柴油、使用环保型运输车辆、及时保养;原料堆场、料仓及输送廊道密闭;物料混合搅拌工序上方安装喷雾抑尘装置,搅拌过程在搅拌间内进行,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监控点与参照点总悬浮颗粒物(TSP)1小时浓度值的差值限值。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排烟管道,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试行)》(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设备清洗废水和养护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至于田县天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噪声设备、动力传动、各类电机设备底座安装减震器、减震垫等降噪措施,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隔油渣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拉运至于田县垃圾填埋场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加强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环境风险可控。

 

5

民丰县商品混凝土拌合站建设工程

和田地区民丰县

民丰县川豫商砼有限公司民丰县分公司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两条生产线,年产4万吨商品混凝土及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堆场、料仓为半封闭式,采取洒水降尘,防尘网苫盖措施;加强料斗密闭性,进行洒水降尘;物料搅拌为封闭式,采取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措施;筒仓为密闭式,使用脉冲反吹除尘器除尘。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排放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矿区荒漠植被的灌溉,须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中的C级标准。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噪声设备、动力传动、各类电机设备底座安装减震器、减震垫等降噪措施,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依托民丰县红石头砂石料厂有限公司厂内已有垃圾收集箱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民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实验废材、生产固废收集后作为筑路材料外售;沉淀池清掏出的沉淀池砂石、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同砂石料产品一起使用;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加强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环境风险可控。

 

6

墨玉县万亩现代设施农业分水系统建设项目(二期)

和田地区墨玉县

墨玉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蓄水池1座,新建防水泵站1座。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工程布置尽量控制开挖范围,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尽量避开现有林草、灌木等植被集中分布区域,避免和降低工程建设对沿线自然植被的影响。严禁施工人员猎捕当地野生动物。做好环保宣传工作,设置警示牌。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占地、施工营地采取生态恢复措施。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围挡、土方石用防尘网覆盖、土方开挖采用定期洒水降尘、分段施工、进出场车辆苫盖、起尘物料苫盖、运输车辆限载、限速、使用合格燃油等措施,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混凝土拌合站采取封闭式站拌方式,并配备洒水作业,须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拉运至墨玉县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混凝土拌合系统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洒水降尘废水和混凝土养护废水自然蒸发。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控制施工区车速、设置声屏障等措施,噪声排放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加压泵房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至和田高能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无法利用的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弃渣拉运至弃渣场,弃土用于渠道边坡回填及周边土地整平。

 

7

和田市诚信加油站建设项目

和田地区和田市

和田市诚信加油站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3座卧式双层汽油罐,1座卧式双层柴油罐。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围挡、土方石用防尘网覆盖、土方开挖采用定期洒水降尘、进出场车辆苫盖、起尘物料苫盖、运输车辆限载、限速、使用合格燃油等措施。项目采用卧式隐蔽罐和油气回收措施,汽油油罐储存油气采用三次油气回收装置(冷凝+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6m排气筒排放,站边界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站内非甲烷总烃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和田市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能回收的应尽可能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统一运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油泥、清罐废液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及时清理、拉运处置。含油手套、抹布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

(六)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加强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环境风险可控。

 

8

和田市奥敦尼加油加气站改造扩建项目

和田地区和田市

和田市奥敦尼加油加气站

新疆恒泰职业环境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新增CNG卸气柱、CNG压缩机、CNG储气瓶、双枪CNG加气机、排污管及附属设施。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围挡、土方石用防尘网覆盖、土方开挖采用定期洒水降尘、进出场车辆苫盖、起尘物料苫盖、运输车辆限载、限速、使用合格燃油、加气机密闭等措施,厂区内非甲烷总烃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市政下水管网,最终进入北京和田工业园区河东污水处理厂处理,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能回收的应尽可能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统一运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含油混合物排入排污池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

(六)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加强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环境风险可控。

 

9

于田县2015年棚户区改造室外附属

(锅炉房)建设项目(重大变更)

和田地区于田县

于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将一台4.2MW及一台2.8MW(备用)的燃气热水锅炉变更为2台5.6MW的燃气热水锅炉。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锅炉燃烧废气配套低氮燃烧器,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硫、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规定的新建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和田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三年攻坚方案(2023—2025年)》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锅炉废水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于田县污水处理厂处置,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回收,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

(五)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加强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环境风险可控。

 

10

和田市城西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处置项目

和田地区和田市

和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污泥处置车间、制砖车间、污泥暂存及除臭间、污水处理站、燃气锅炉房、综合楼及附属用房、大门及门卫室、地磅、消防泵站。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项目布置尽量控制开挖范围,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尽量避开现有林草、灌木等植被集中分布区域,避免和降低项目建设对沿线自然植被的影响。严禁施工人员猎捕当地野生动物。做好环保宣传工作,设置警示牌。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占地、施工营地采取生态恢复措施。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焚烧烟气采用“‘3T+E’燃烧控制+SNCR 炉内脱硝+一级袋式除尘+活性炭喷射吸附+二级袋式除尘+湿法脱硫”(3套)工艺处理后,经60m 高烟囱排放,安装CEMS 烟气在线分析仪2套,须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其修改单(公告 2019 年第 56 号)中相关限值要求;污泥料仓设置自动仓门,恶臭气体采用密闭抽风系统+生物滤池除臭系统(1套)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限值要求;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经15m 排气筒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相关限值要求及《和田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三年攻坚方案(2023—2025年)》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于50mg/m³);仓储废气采用仓顶袋式除尘器(5套)处理,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要求;油烟废气采用集气罩+油烟处理器(1 套)+专用烟道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限值要求;试验室废气通过通风橱(1 套)+专用烟道排放。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进入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系统采用“沉砂池+调节池+生物接触氧化法”的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最终进入和田市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收集池、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污泥处置车间、制砖车间设为重点防渗区,混凝土地面铺设环氧树脂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K≤1×10-7cm/s。地磅为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 cm/s。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厂设备经隔声、减振、吸声、距离衰减等噪声治理措施,厂界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油脂由专用带盖塑料桶收集后,定期交由专业单位或有资质的单位收集运输。污水处理站污泥预处理后入炉焚烧。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厂家回收。仓顶除尘器收尘全部返回各自筒仓内回用。焚烧烟气处理系统中以及袋式除尘器收尘(飞灰)若鉴别为一般固废时,可用于制砖综合利用;若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安全处置;鉴定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焚烧炉炉渣收集后用于制砖。废活性炭、废滤袋、废试剂瓶、试验室废液、废机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六)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加强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环境风险可控。

 

11

策勒县再生滴灌带制造建设项目

和田地区策勒县

和田祥顺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新疆晓瑞科技有限公司

购置设备,安装再生造粒生产线、滴灌带生产线、PE水带生产线、微喷带生产线及配套附属设施。

(一)制定施工期污染防治计划。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期扬尘和噪声污染,妥善处置施工废水和建筑垃圾,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做好厂区固废清理和绿化、硬化工作。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蓄热式催化燃烧(RCO)组合处理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机入口三面设围挡,破碎时采取喷淋降尘;原料、成品堆放于半封闭的堆场内,设喷淋装置进行降尘。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须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5中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须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9中浓度限值;厂房内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原料清洗用水经絮凝三级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却循环水、破碎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分拣废物、清洗污泥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全部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中;废滤网在厂区收集后,定期由滤网生产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机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催化剂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收集、贮存、转运、处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

(六)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加强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环境风险可控。

 

12

和田市之江眼科医院建设项目

和田地区和田市

和田市之江眼科医院

新疆邦康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为眼科医院,共设置20张床位。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恶臭采用地埋式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定期清理栅渣和污泥,喷洒除臭剂,地上加强绿化植被等。无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洗衣房废水、医疗废水经医疗废水处理设施(采用“一级强化+二氧化氯发生器消毒”工艺)处理后,须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综合医疗机构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和田市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合理布置、基础减振、安装双层玻璃等降噪措施,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面积约为18㎡),定期交由和田玉洁环保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转运和处置。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理消毒,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4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后,交由和田玉洁环保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转运和处置。

(六)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加强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环境风险可控。

 

13

和田地区墨玉县引洪干渠引调水工程

和田地区墨玉县

墨玉县水管总站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改建渠道1条,改造渠系建筑物6座,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工程布置尽量控制开挖范围,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尽量避开现有林草、灌木等植被集中分布区域,避免和降低工程建设对沿线自然植被的影响。严禁施工人员猎捕当地野生动物。做好环保宣传工作,设置警示牌。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占地、施工营地采取生态恢复措施。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保持施工地面平整,采取覆盖、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限载、限速,严禁抛洒物料,分段施工、进出场车辆苫盖、起尘物料苫盖、使用合格燃油等措施,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化粪池,定期由纳污车拉运至墨玉县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控制施工区车速、设置声屏障等措施,噪声排放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弃土用于渠道边坡回填及周边土地整平;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和田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无法利用的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至墨玉县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14

和田地区墨玉县新建一水库引水渠防渗

改造工程

和田地区墨玉县

墨玉县水管总站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改建渠道1条,改造渠系建筑物13座,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工程布置尽量控制开挖范围,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尽量避开现有林草、灌木等植被集中分布区域,避免和降低工程建设对沿线自然植被的影响。严禁施工人员猎捕当地野生动物。做好环保宣传工作,设置警示牌。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占地、施工营地采取生态恢复措施。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保持施工地面平整,采取覆盖、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限载、限速,严禁抛洒物料,分段施工、进出场车辆苫盖、起尘物料苫盖、使用合格燃油等措施,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在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化粪池,定期由纳污车拉运至墨玉县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控制施工区车速、设置声屏障等措施,噪声排放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弃土用于渠道边坡回填及周边土地整平;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和田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无法利用的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至墨玉县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15

新疆金丰建材有限公司商混站建设项目(重大变更)

和田地区民丰县

新疆金丰建材有限公司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一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共计两条混凝土生产线,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堆场、料仓为半封闭式,采取洒水降尘,防尘网苫盖措施;料斗为密闭式;筒仓为密闭式,使用脉冲反吹除尘器除尘后排放,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排放限值0.5mg/m³。物料搅拌为封闭式,采取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措施,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排放限值20mg/m³。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标准2.0mg/m³。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矿区荒漠植被的灌溉,须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中的C级标准。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噪声设备、动力传动、各类电机设备底座安装减震器、减震垫等降噪措施,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民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实验废材、生产固废收集后作为筑路材料外售;沉淀池砂石、布袋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同砂石料产品一起使用。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加强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环境风险可控。

 

16

新疆德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水稳站建设

项目

和田地区和田市

新疆德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一条水稳料生产线及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堆场、料仓为半封闭式,采取洒水降尘,防尘网苫盖措施;料斗为密闭式;筒仓为密闭式,使用脉冲反吹除尘器除尘后排放,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排放限值。物料搅拌为封闭式,采取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措施,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排放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矿区荒漠植被的灌溉,须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中的C级标准。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噪声设备、动力传动、各类电机设备底座安装减震器、减震垫等降噪措施,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依托新疆顺和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院内已有垃圾收集箱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和田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沉淀池砂石、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同砂石料产品一起使用。

(五)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加强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环境风险可控。

 

17

新疆和田地区墨玉县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建设项目

和田地区墨玉县

墨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疆绿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厂房,以及相关辅助配套设施。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成品、垃圾堆放及装卸粉尘采取篷布苫盖、洒水降尘、厂界安装防风抑尘网等措施;填埋粉尘采取洒水降尘、厂界安装防风抑尘网等措施,无组织粉尘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生产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废气集中收集至布袋除尘器进行统一处理,最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表》(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活污水通过防渗化粪池收集,定期吸污拉运至墨玉县污水处理厂进行达标处理,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混凝土搅拌清洗、车辆冲洗等生产废水经防渗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渗滤液通过渗滤液收集池收集处理后,定期吸污拉运至墨玉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填埋作业机械、车辆进行维护,设置基础减震设施。加强人员噪声防护。运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可回收利用的垃圾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单位;除尘灰集中收集后直接作为细骨料产品出售;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转运处置,其收集、贮存、转运、处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加强应急演练。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定期检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杜绝防渗层破裂等风险事故污染环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你的浏览器目前处于缩放状态,页面可能会出现错位现象,建议100%大小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