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卷编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和种类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机关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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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地水罚字 〔2025〕001号 |
重庆市鑫圣融世商贸有限公司玉龙喀什河洛浦县险工险段加固和河道清障疏浚工程超设计深度开挖案 | 重庆市鑫圣融世商贸有限公司 | 玉龙喀什河洛浦县险工险段加固和河道清障疏通工程第二标段第二点位未按实施方案要求施工,超设计深度开挖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26500元(贰万陆仟伍佰元整)。 | 自行履行,2025年8月6日 | 和田地区水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