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和田地区行政公署
发文字号:和行办函〔2024〕268号
发布日期:2024-11-25
有 效 性:.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自治区关于开展文件清理工作要求,行署组织相关部门对地区本级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形成《和田地区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已经2024年行署第九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请各县市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做好废止工作。废止的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