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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全面启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8   浏览次数:10894次   【字体:

为落实国务院推进“ 互联网+政务服务”“ 互联网+监管”系统 建设要求,进一步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提升环评综合决策、监督管理及公共服务能力,生态环境部建设了全国建设项目环 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自 2023年1月1日起,属于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审批的建设项目已正式启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进行审批管理,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方式

建 设 单 位 首 先 登 录 新 疆 政 务 服 务 网 (https://zwfw.xinjiang.gov.cn ),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申报:法人服务→部门导航→ 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海洋工程、核与辐射类除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报告书)或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报告表)→申报→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网址:http://eia.lem.org.cn )。

二、申报步骤

(一)注册登录。建设单位点击注册/登录按钮,在线注册/登录建设单位账号。

(二)内容填报。建设单位通过点击页面右上方“ 添加项目”,完成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建设单位和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基本情况、污染物排放及相关情况、项目涉及保护区与风景名胜区的情况等基础信息,并上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参众参与说明(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除外)等文件材料,提交完成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的建设单位,须如实注 册相关法人信息,并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 申报和审批系 统如实完整填报。建设单位自行填报或者委托环评文件编制单 位填报的均须通过建设单位账号完成,建设单位申请的账号请妥善保管,以防丢失。

(二)不宜公开建设项目采取线下方式提交,严禁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申报。

业务咨询电话:0903-2032056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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